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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大勝利 無私屋主拆除基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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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朱俊彥/台中報導〕各地住宅區設置大哥大基地台,引發附近居民抗爭事件頻傳,但台中市西區雙龍里民廖三綱為了社區的和諧,昨天主動配合將自家頂樓業者合法申請設置的基地台拆除,獲得地方一致好評。

台中市西區雙龍里模範街1處7樓公寓,由於高度地點適中,幾年前被2家電信業者相中,與屋主簽約以每家每月1萬5千元,租用頂樓設置大哥大基地台,但附近居民擔心大哥大電磁波可能有害人體,不斷向里辦公處反映,要求里長協調屋主拆除基地台。

基地台合法設置

屋主廖三綱認為只要電信總局檢測證明有害人體,即要與業者中止契約拆除,但相關單位均無檢測出有基地台電磁波有害人體的證明,讓他相當為難。

不過附近的居民仍有疑慮,一再要求里長林坤泉協調,廖三綱不願成為眾矢之的,也為了社區的和諧,昨主動放棄租金,要求業者將其頂樓的基地台拆除,林坤泉為感謝他的配合,也特別前往向他致謝。

珍惜一甲子厝邊情

74歲的廖三綱強調,他在模範街住了60多年,很多里民都是吃他米店賣的米長大,他強調自己是個守法的人,一生從未做過違法的事。但這一陣子街坊只要有人生病,都怪說是他家樓上的基地台害的,讓他聽了很難過,覺得沒有必要為了一點小錢而破壞里鄰關係,因此才決定不再續約。

里長林坤泉說,此次模範街基地台風波最後能和平理性落幕,全要感謝屋主無私無我的配合。

電信業者︰應由法規規範

〔記者朱俊彥/台中報導〕住宅區設置大哥大基地台常引發附近居民抗議,電信業者及出租所有人常成為眾矢之的,中市模範街基地台風波最後在屋主主動配合拆除下,平和劃下句點,但卻是全台各地目前僅見的個案,不過電信業者強調一切應由法規規範,才能在保障民眾通話權益與地方居民利益間取得平衡,共創雙贏的局面。

由於設置基地台除需取得屋主同意外,且須投入相當資金的設備,據了解,各家電信業者大都與屋主簽訂最少2年以上的長期契約,以免屋主因地方居民壓力而臨時變卦要求拆除。

業者強調,基地台設到哪,行動電信才能通到哪裡,何處可設置基地台,應由法規來規範,有合理規範,才能讓民眾通話權益與周邊居民利益獲得應有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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