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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台商許世杰命案家屬不滿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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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玫蘭台北十九日電)江蘇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就台商許世杰遭搶劫殺害案作出判決,許世杰的妻子黃瑞蘭不滿判決結果,認為「有失公平與公正原則」。

  許世杰為昆山台商,去年九月底遭搶劫殺害身亡,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於三月十五日對三名犯人作出一審判決。

  黃瑞蘭表示,蘇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如下:第一被告張科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第二被告祖啟立,實際參與搶劫、殺人行為,但是因為投案自首,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第三被告陳儉,因無實際參與搶劫行為,只參與準備作案工具,判決七年有期徒刑。

  對於第二被告祖啟立被判死刑但緩期兩年,黃瑞蘭表示不滿,因為依據他們委託的律師王國平說,按照大陸的服刑慣例,如果第二被告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會被改判無期徒刑,再關兩、三年無不良表現的話,又可能會被改判二十年徒刑。

  黃瑞蘭指出,第二被告有百分之九十的機會可於四十幾歲出獄,重獲自由。

  黃瑞蘭曾經向審判長提出上述疑問,審判長回答說,因為第二被告為投案自首,如果他不投案,在逃的另一嫌犯就抓不著,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但黃瑞蘭認為,是否抓到嫌犯是公安局的責任,法院的判決應該以公平、公正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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