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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為首財團併購米高梅案獲歐盟批准

2005-03-31 14:5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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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紐約三十日法新電)以新力公司為首的投資集團表示,該集團擬斥資四十九億美元收購好萊塢電影公司米高梅(MGM)案,已獲歐盟執行委員會批准,預定四月中旬定案的計畫已無任何障礙。

新力公司等財團發布聲明說,歐盟批准此案無任何附帶條件,此項交易先前已獲美國主管當局許可,有關雙方將於四月中旬前完成交易。

米高梅電影公司董事會早於去年九月通過此一交易;好萊塢的米高梅年代也將隨著這家成立八十年的獨立製片公司併購案宣告結束。

這家財團名為LOC ACQUISITION CO,包括新力(美國)公司、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公司與德州太平洋集團、COMCAST有線電視集團與DLJ商銀合夥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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