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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老阿嬤 赴日跨海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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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灣樂生院民代表黃金涼阿嬤昨天在台灣及日本律師團的陪同下,到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控訴日本政府戰前對漢生病患(痲瘋病 )所作的隔離政策以及錯誤污名化處遇,她甚至聲淚俱下要求日本政府「把我的夢想、我的人生都還給我!」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吳佳臻說,昨天首次召開的辯論庭吸引日本各大媒體前往採訪,黃金涼除了談到跨海追求數十年的人權,談及台灣樂生院可能因捷運興建而將化為烏有,更是數度哽咽,協助打官司的台、日律師辯護團也一同呼籲台灣政府重視人權問題,不要像當初日本政府,因錯誤政策迫使人民付出慘痛代價。

吳佳臻說,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戰前,對於漢生病患採取隔離政策,日本部分漢生病患經歷多年訴訟,在西元2001年打國賠官司獲得勝訴,日本政府事後為此制訂「漢生病補償法」。

不過,當時除日本國內,在韓國小鹿島及台灣樂生院同樣也有許多病患,遭到違反人權的隔離,可是日本政府否決台韓戰前漢生病患適用該補償法,因此去年在日本一群熱心的律師,主動與台北律師公會及台權會接觸後,共同協助廿五名樂生戰前漢生病患於去年底正式對日本政府提出控訴,爭取台灣病患權益。

吳佳臻說,昨天東京地方法院第一次召開辯論庭,許多甫獲平反的日本漢生病患也從日本各地前往聲援。

勝敗關鍵:樂生院的定位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13日報導〕台灣漢生病患者控告日本政府應比照日本患者支付賠償訟案,昨天在東京地方法院首次開庭,訟案勝敗的最重要關鍵之一在於庭方是否認定台灣的「樂生院」為日本的國立療養設施。

台灣的前漢生病患者廿五人曾於去年8月向日本厚生勞動省要求根據「漢生病賠償法」支付賠償,日本厚勞省在去年10月以台灣的樂生院「雖為戰前日本政府的設施、但無法認定為國立療養所」為理由駁回這項請求,台灣的前患者遂於去年12月17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訴請日本政府提出賠償。

日本漢生病患者是於1998年日本廢止「癩病預防法」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日本政府過去以來隔離漢生病患者為違憲行為,2001年5月,法院判決日本政府敗訴,總計一千七百零二名原告每人獲得八百萬到一千四百萬日圓的賠償,獲賠對象限於被收容於日本國立療養所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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