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有市民指議員黃宜弘透過未經評審的美國專上學院獲取博士名銜,有損立法會聲譽的投訴。與會議員同意,委員會不會調查此項投訴,原因是委員會的職權不包括調查及判斷個別議員的行為。
「45條關注組」的梁家傑議員表示,長遠應設立機制,處理議員的行為及有關投訴。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認為,日後可制訂更清晰的指引,以免議員的行為令立法會信譽受損。但「前Z芋v的劉慧卿議員表示,指引作用有限,並無約束力。民主黨的單仲偕議員則表示,若議員披露的資料正確無誤就可以接受,由選民監察議員的道德水平,將會更加有效。
一名港交所非執行董事去年向立法會發出電郵,質疑黃宜弘在立法會網頁內聲稱擁有在美國取得兩個博士學位的學歷,其實未獲美國教育部認可,故要求有關的委員會調查及決定黃宜弘有否誤導公眾及立法會,令立法會信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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