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依心編譯報道)維省政府今年下半年將採用新的法律嚴懲條款,那些在車禍發生後逃離現場的肇事者將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
據太陽先驅報報道,維省政府的這一舉措,緊跟南澳政府之後,因為不久前阿德雷得發生一起律師肇事逃跑導致他人死亡卻免於牢獄懲罰的事件,為此,南澳政府宣佈提高對肇事逃跑者的懲罰至最多10年監禁。
維省代理省長約翰•斯韋茨(John Thwaites)說,現行最長2年的懲罰實在無法反映
出肇事逃跑罪行的嚴重性。他說,當知道有人可能受傷或已死亡卻逃離肇事現場實在是一種卑鄙的行為。
他還說,在那種情況下,當肇事者清楚地得知有人受傷或已經死亡卻開車逃之夭夭,目的是為了逃避懲罰,那麼10年的懲罰對這些不顧他人生命安危的肇事者是最好的懲罰。
目前不設最輕懲罰。因為這對受害者家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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