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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服務業 化危機為轉機

2005-04-06 02:2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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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

一份工作無法養家,相信是許多民眾的心聲,尤其是產業結構改變,藍領勞工的需求減少,以藍領為多數的基層勞工失業率已經達到6.1%,更遑論哪裡找得到第2份薪水來補貼家用,人力銀行業者建議,藍領勞工可朝新興服務業求職,進而培養溝通與電腦使用能力,讓自己由「藍」變「白」。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吳睿穎建議,中高齡藍領階級花時間培養技能的可能性不大,基層服務業會比較適合中高齡藍領兼差,如便利商店、超市等第一線服務人員,專業清潔公司、家事打掃公司等勞力密集的家事產業,因工時不多,若以每日4小時,一週工作5天來計算,月薪約1萬8000元,對家計不無小補,還能反過來「賺白領工作者的錢」。

吳睿穎以自家公司員工為例,協和工商電子科畢業的阿達,現職為1111人力銀行公司總務,由於體格強健,舉凡催收帳款、快遞等雜事都由他負責;晚上6點下班後,阿達又到餐廳打工,負責端盤子、炒菜並打掃店面,凌晨2點下班,儘管1天只睡4、5個小時,但阿達兼兩份差的月薪為6萬元,不僅大幅超越藍領平均薪資,甚至也比白領勞工平均薪資5萬6000元還高。

如果年紀還輕,不妨繼續進修,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吳睿穎的好友阿華,今年31歲,第1個學歷是東南工專,在這個大學生滿街跑的年代,幾乎找不到任何「坐辦公桌」的工作,一度窩在Pub當吧台助理兼炒菜小弟,阿華為了工作拚學歷,先是插大考上中原電機系,再一鼓作氣考上清大通訊工程研究所,現在已經是聯強研發部門的小主管,一圓科技白領的夢想。

危機就是轉機,職場尤其如此。既然藍領工作機會大減,吳睿穎建議,不妨轉職白領以爭取更好工作條件,首先,藍領想轉職一定要學電腦與網路,電腦、網路是成為白領的基本門檻。

此外,藍領轉職服務業,溝通技巧不可少,吳睿穎認為,藍領過去的形象總是苦幹實幹,但沈默寡言,在重視溝通與行銷的職場上總是略遜一籌。產業結構轉型之後,藍領也要學習溝通技巧,「改變嘴巴的功能,」將會發現溝通帶來的附加價值真的超乎想像。

兼差須知

●時薪至少66元

曾有學生團體到勞委會陳情時薪過低,呼籲政府正視學生打工族的權益,並留意打工族女性薪資低於男性,學生團體要求勞委會將現行公告基本時薪66元提高為94元,以免時薪落差過大。

勞委會對此回應說,該會規定的最低時薪66元,只是基本門檻,雇主可自行依勞動市場情況調整,但針對部分工時工作時薪驟然漲價近30元,有些雇主猛喊吃不消。

由於每週工作時間在40小時以下者,即稱為部分工時勞工,據勞委會歷年部分工時調查顯示,部分工時勞工薪資計算方式以按時計算者最多,其次是按日或按月計算,少數比例才是按件計算或其他方式計算。

●屬部分工時勞工

在討論調漲部分工時時薪之際,國內打工族成員結構有何特殊性呢?依勞委會的年度調查顯示,部分工時勞工以在學或準備升學者最多,其他身分以家庭主婦、另在他家公司工作者、退休後再工作者、等待服役者為主,其中學生打工族群多半投身於批發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而且學生族幾乎選擇當服務人員。

調查指出,國內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行業,以住宿及餐飲業最多,其他行業還包括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批發及零售業、製造業及運輸業、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等。

然而,打工族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呢?勞委會表示,打工族擔任體力工、作業員居多,其次為處理事務、銷售、清潔、服務人員、送貨、搬運、包裝、運輸通信、電腦文書作業、照顧工作、鐘點傭人、家庭代工、保安警衛、設計等,工作內容可說是五花八門。

●優點

有人說兼差可填補下班空檔,也有人認為打工的薪資所得不無小補,更有人找不到正職工作,先以打工維生,勞委會表示,勞工從事部分工時之目的不外乎因應生活所需、賺取零用錢、貼補家用、有效運用空餘時間、有效運用已有的資格技能、有效運用以往的工作經驗,也有人因小孩長大不需照顧,決定重新踏入社會大鎔爐,找一份打工工作。

勞委會指出,部分工時勞工選擇擔任打工族的主因在於能選擇工作時段,其他原因還包括工作時間短及天數短、對打工工作內容感興趣、工資及待遇佳、找不到全時工作、因家庭及育兒因素而無法擔任全時工作、打工族比較可以馬上辭職、體力有限無法擔任全時工作、因照顧病人及老人而無法擔任全時工作,也有人因公司業務緊縮,被迫縮短工時,明明應為全時工作者,雇主卻讓其成為「假性」部分工時者。

●缺點

實際上,打工族也不諱言指出部分工時的缺點,薪資低往往被列為首要缺點,緊接著,福利不佳、聘僱狀況不穩定、無法轉為全時勞工等問題頗讓打工族頭痛,而且,打工族還有升遷機會少、難以請休假、排班工作時間不理想、無法展現個人能力、無法享有勞保、無法獲得教育訓練、與同事關係相當疏離、沒有加入工會等困擾。

●權益

近年來有些專家學者建議勞委會訂定部份工時法,勞委會參考他國經驗後,目前處於評估階段,不過,勞委會提醒打工族宜留意自身權益,其實不少打工族屬於常態勞工,每日工作4小時以上且連續從事5天以上,依勞基法規定,雇主讓其享有例假,例假而繼續工作者也應發加倍工資,打工族不可不知啊!(記者丁勻婷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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