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為剛的民事訴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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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民事訴訟狀

原告:肖為剛,67歲,漢族,中專文化,原達川市金屬制厂厂長,現住在達州市通川區東域張家灣社區居委。0818–3881053

被告:達州市通川區勞動局

第二被告:廖玉才

案由:侵占財產糾紛

訴請目的:1﹑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机床設備和科研損失共計350元人民幣;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与理由:

1982年,達川市勞動人事局下屬勞動服務公司經理魏開明用政府五千元買金屬制桶設備辦金屬制品厂,解決城市待業青年,沒有收入分文,待業人以安十几人,在無任何辦法之情況下,由魏無數次拉原告去任該厂厂長。為了三十多個待業青年就業吃飯,為了省人防主任(正廳長)的科研項目—–擠壓泵配甩射机在達川市能長期成批生產,我用私人數十年之勞動積累逐步買進了國產名牌机床及進口机床:

C618上海机床厂造九成新机床一台;

Z25鑽床重慶机床厂造全新鑽床一台,有B665牛刨,

重慶51技校制造全新刨床一台,

有西德進口全自動液壓仿型立銑一台,電器部分由062指揮部來人修复。

有C620-1乘2000全新車床一台,沈陽一机床厂造。

有C620乘1500車床二台9成新,重慶二机床厂造,

大型電、汽焊設備兩套、

高壓管子4000公尺,5吨、10吨鋁儲灌各一個,

鋁材0.6吨甩射机兩台,

我設計制造的擠壓泵一台(因省上熊主任指定該机運南宁參加三軍机械設備會議,魏開明、黃顯榮最了解)。

角鋼、扁鋼3.5吨,繪圖紙、圖紙、辦公桌、椅等加上20年的經濟損失必然在350万元以上。

以上情況魏開明,李文武,黃顯榮,劉興貴等四人均是通川區就業局干部,均是党員,新達厂楊興太等几個高級技工,鼓風机厂修中光等技師,重慶郭應其高工,楊濤、劉志航等高工均可到法庭作證,證明500万元買不回我設備及生產大好形勢。

1984年達川市勞動人事局明知廖玉才有罪在身,不知是誰決定更換魏開明為廖玉才任經理,廖上台后不分青紅皂白,更不過問財產是誰所有,為了吃回扣,把金屬厂原告全部財產賣到外省,置我等几十人勞動者于死路,不顧國法的尊嚴,嚴重侵犯我等几十人的人權、財權。

無數次向政府投訴均不理,更不追究他們腐敗成性,致使我已快七旬的孤身老頭子不能維系我生命、生存。懇請達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判處屬于我公民之訴訟請求目的,還我公道,以震法威。

呈: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原告:肖為剛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十五日(https://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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