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8日讯】民事诉讼状
原告:肖为刚,67岁,汉族,中专文化,原达川市金属制厂厂长,现住在达州市通川区东域张家湾社区居委。0818–3881053
被告:达州市通川区劳动局
第二被告:廖玉才
案由:侵占财产纠纷
诉请目的: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机床设备和科研损失共计350元人民币;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82年,达川市劳动人事局下属劳动服务公司经理魏开明用政府五千元买金属制桶设备办金属制品厂,解决城市待业青年,没有收入分文,待业人以安十几人,在无任何办法之情况下,由魏无数次拉原告去任该厂厂长。为了三十多个待业青年就业吃饭,为了省人防主任(正厅长)的科研项目—–挤压泵配甩射机在达川市能长期成批生产,我用私人数十年之劳动积累逐步买进了国产名牌机床及进口机床:
C618上海机床厂造九成新机床一台;
Z25钻床重庆机床厂造全新钻床一台,有B665牛刨,
重庆51技校制造全新刨床一台,
有西德进口全自动液压仿型立铣一台,电器部分由062指挥部来人修复。
有C620-1乘2000全新车床一台,沈阳一机床厂造。
有C620乘1500车床二台9成新,重庆二机床厂造,
大型电、汽焊设备两套、
高压管子4000公尺,5吨、10吨铝储灌各一个,
铝材0.6吨甩射机两台,
我设计制造的挤压泵一台(因省上熊主任指定该机运南宁参加三军机械设备会议,魏开明、黄显荣最了解)。
角钢、扁钢3.5吨,绘图纸、图纸、办公桌、椅等加上20年的经济损失必然在350万元以上。
以上情况魏开明,李文武,黄显荣,刘兴贵等四人均是通川区就业局干部,均是党员,新达厂杨兴太等几个高级技工,鼓风机厂修中光等技师,重庆郭应其高工,杨涛、刘志航等高工均可到法庭作证,证明500万元买不回我设备及生产大好形势。
1984年达川市劳动人事局明知廖玉才有罪在身,不知是谁决定更换魏开明为廖玉才任经理,廖上台后不分青红皂白,更不过问财产是谁所有,为了吃回扣,把金属厂原告全部财产卖到外省,置我等几十人劳动者于死路,不顾国法的尊严,严重侵犯我等几十人的人权、财权。
无数次向政府投诉均不理,更不追究他们腐败成性,致使我已快七旬的孤身老头子不能维系我生命、生存。恳请达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属于我公民之诉讼请求目的,还我公道,以震法威。
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肖为刚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十五日(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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