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琴:三名相關聯的文革受難者

——任大熊 莫興齡 章漢夫

王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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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其實,所有的文革受難者都是相關聯的,因為造成他們的悲慘的死亡的原因都是文革。但是這裏的三名受難者之間還有一些具體事由方面的關聯。透過這些關聯,可以看到他們的慘劇在時間跨度上超出了文革,包含的歷史內容也遠超過了他們的故事的個人性質。

2004年我出版了五十萬字的《文革受難者:關於迫害、監禁和殺戮的尋訪實錄》一書。這裏的三名受難者是書成之後才寫的。對文革受難者的尋訪和記錄,仍然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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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熊,男,1955年畢業於北京大學,1957年時是北京大學數學系助教,被劃為“右派份子”,1960年被指控為“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投敵叛國”而被判處無期徒刑,1970年在“打擊反革命”運動中被指控 “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於1970年3月28日被判處死刑並槍決。時年38歲。

1956年時北京大學生物系的一位助教記得,當時在學校圖書館的閱報欄上,貼出過任大熊翻譯的赫魯雪夫的所謂“秘密報告”,一段一段的,幾天一加,顯然是任大熊翻譯好一段就抄出一段貼出來。

1956年2月25日,蘇聯共產黨領導人赫魯雪夫在蘇共第二十次代表大會上作了題為《關於史達林個人崇拜及其後果》的報告。這是蘇共領導人第一次批評史達林。赫魯雪夫的報告揭露了史達林實行大規模迫害、監禁和殺戮的部分事實,譴責史達林的“個人迷信”。這在當時是個很大的震動。這個報告在相當程度上否定了史達林主義,也由於暴露共產主義運動的殘忍和黑暗而在思想理論方面造成震盪。赫魯雪夫的報告在蘇聯內部發往共產黨的各層組織,在蘇聯人人皆知。蘇聯共產黨也把這份報告給了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國家的共產黨。但是報告文本從來沒有在蘇聯報紙或者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這在“社會主義國家”並不奇怪。那裏政權絕對控制媒體,即使是人們都知道也很關心的事情,報紙卻可以一字不提。即使是在史達林主義受到批評和矯正的時候也仍然如此。西方世界新聞界得到這個報告並且發表出來的時候,稱之為“秘密報告”。 

據當時的一名13級幹部說,13級以上的中共黨員幹部那時候可以到“機要室”閱讀赫魯雪夫報告。(幹部共分25級,13級以上被稱為“高級幹部”。)級別較低的幹部都無權看到,更不要說普通人民了。即使在北京大學這樣的高等學府,教員和學生都無從讀到赫魯雪夫的報告。非常諷刺性的是,只有在中國,這份報告才真正成為“秘密”的。

北京大學圖書館有一些外文期刊,大部分都是自然科學雜誌,其中有一份英國的《工人日報》,上面發表了赫魯雪夫報告的英文譯文。作為教員,任大熊可以進入外文期刊閱覽室。他讀到了赫魯雪夫報告,逐段翻譯出來,用鋼筆抄在稿紙上,每過幾天就貼一頁在閱報欄上。到那裏看報紙的人中,不少人對他貼出的翻譯稿很感興趣,圍看的人很多。

赫魯雪夫的報告震動了閱讀者們的思想,不但動搖了在中國也十分濃重的史達林個人崇拜(史達林1953年死亡的時候,中國舉行了前所未有的盛大的追悼儀式),也引起人們思考在中國發生過的類似的恐怖和鎮壓。對敏感好思的北京大學師生,尤其如此。

赫魯雪夫的報告很長,稍後數學系的年輕女教師陶懋頎和學生陳奉孝參加進這個翻譯工作。後來,他們認識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學生林希翎。1957年6月1日林希翎到北京大學發表演講,在演講中說到赫魯雪夫的報告。林希翎的男朋友曹夢飛是胡耀邦的秘書,有這份報告的中文譯本。胡耀邦當時是共青團中央書記,中共中央委員。陳奉孝請林希翎借來這份檔,和他們從英譯本作的中文翻譯進行核對。

1957年5月,陳奉孝等學生創辦了油印刊物《廣場》。第一期的稿子很多。他們計畫在《廣場》第二期上發表赫魯雪夫報告譯文。但是“反右派”運動開始,《廣場》印出第一期以後,再沒有發行。這個使一大批學生後來被劃成“右派份子”並且長久遭難的油印刊物,實際上僅僅出過一期。

學生陳奉孝被劃為“右派分子”,判徒刑15年。參與翻譯赫魯雪夫報告的三個人的另外兩個人,助教任大熊和陶懋頎,也都被劃為“右派分子”。陶懋頎被劃成“右派分子”後,得到的處分是“留校察看”,工資降為每月32元,只有同輩同學的一半不到。她一直領取32元,直到文革後被“改正”。她後來到北京計算中心工作,在2000年因肺癌去世。她和任大熊是同班同學,一起留校當助教,教“數學分析”課,兩年後就成了“右派分子”。在北大演講時提到了赫魯雪夫報告的林希翎,被判處15年徒刑。把赫魯雪夫報告給他們看的曹夢飛秘書,被判了七年徒刑,罪名是“洩露機密”。

在北大,因為翻譯傳抄這個“秘密報告”受到懲罰的並不止三人。物理系1954級的學生陳成鈞被劃為“極右派”,主要罪名也是這一條。他遭到長期迫害。他的女朋友也受到株連。文革結束後,1980年代,他考上了第一批物理學出國留學生,離開了中國。

上文已經說過,這個報告在蘇聯並不“秘密”,僅僅是沒有在報紙上發表而已。在中國,卻真的被權力當局當作了“國家機密”,傳播報告內容成為當局據以實施嚴厲懲罰的罪由。胡耀邦在毛澤東死後,努力為文革、反右以及其他所謂“政治運動”的受害者平反,他的貢獻和赫魯雪夫相似。也許,他在1957年的經驗和記憶,在某種程度上起了一定作用吧。在當時,他連自己的秘書都保護不了。

仍然記得任大熊的北京大學的同學說,任大熊有一米七五高的樣子,南方人,很瘦,是個很聰明的人,還沒有結婚,不知道他後來被關在哪里,不知道他是怎麼死的,也不知道他是否還有家人親戚。

和任大熊同期落難的陳奉孝,1960年在勞改農場聽說,任大熊被判處無期徒刑,罪由是和北京高校的一些青年教師成立了一個“反革命組織”。文革後,“右派分子”被“改正”,不見任大熊歸來,人們只以為任大熊是被關死在監獄中了。

關於任大熊被關進監獄以後的情況,只有從他的死刑判決書中瞭解到一點點。實際上,由於不准歷史研究者查閱檔案資料,這種判決書幾乎不可能找到,大量的迫害和殺戮的事實也就被隱瞞了。這裏引用的判決書,是一名和任大熊一起關在監獄中“勞改”的受難者的兒子想辦法找到並且保存下來的。 

這份標題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刑事判決書(70)軍刑字第29號”,在開頭寫道:

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報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核准,特依法判決如下。

這份判決書判處了13人死刑。在13人中,熊大仁被列為第三。關於他,判決書寫道: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份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臺灣。該犯一九六零年因糾集反革命集團、企圖叛國投敵,被判處無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積極參加反革命暴亂集團“共聯”,任小組長。參加制定反革命綱領,發展反革命成員,預謀搶奪我保衛人員武器。先後書寫“時事述評”等反動文章九篇,極其惡毒地誣衊、攻擊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在緊閉室挖穿獄牆,與主犯常瀛清訂立攻守同盟,妄圖負隅頑抗。反動透頂,倡狂至極。罪惡累累,死有餘辜,民憤極大。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這個死刑判決書有五個特點:
1, 沒有法律條文依據。判決書上寫有“依法判決”,但是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根本沒有說明,也不認為需要說明。判決書只是說“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活動,加強戰備,保衛祖國,鞏固無產階級專政,根據黨的政策和廣大革命群眾要求”,作為判決死刑的根據。
2, 沒有審判過程和手續。連表演性的走過場的審判都沒有過。
3, 沒有犯罪事實的清楚說明,用了“極其惡毒”“負隅頑抗”“罪惡累累”“死有餘辜”這樣的文學性描述。
4, 沒有上訴時間。“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5, 死刑判決不是由法院而是由“軍管會”做出的,批准死刑的是“山西省革命委員會”,即文革中建立的新的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當時被稱為文革的“五大新生事物”之一。

判決書中說的毛澤東“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是指毛澤東在1970年1月31日批准發出的關於在全國進行“打擊反革命”運動的檔,標題是“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編號為中發 [1970] 3號。這個檔發出不到兩個月,3月28日,任大熊等13人就被判決和執行了死刑。這場“打擊反革命”運動,在全國判處了一大批人的死刑和徒刑,是文革中的迫害和殺戮高峰之一。

任大熊196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後關在北京的監獄中。文革開始後,1966年8月,北京第一監獄的在押“犯人”被轉移到山西大同市大青窯煤礦。在那裏,犯人每天要進行長時間的繁重勞動,工傷和死亡事故經常發生。在從北京轉移去的“犯人”中,有一位莫興齡醫生。他是一個天主教徒,長期在教會醫院服務,1956年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15年徒刑。他在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的時候,1969年4月4日死於獄中。家屬被告知他“畏罪自殺”。莫興齡醫生有8個孩子。他的孩子在他死後到了大同市,瞭解到他曾經在獄中因任大熊等的“反革命集團”案受到審訊。他們設法找到並且保存了這份判決書。

莫興齡醫生的孩子設法瞭解父親的死亡的時候,也瞭解到任大熊等被執行死刑以前,都被五花大綁,放在卡車上,在大同市遊街示眾;每個人的下巴都被弄“脫臼”,使他們無法開口說話;寫有他們姓名的標牌從脖子後面直插肉中,鮮血淋漓。

任大熊開始受害於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被害死於1970年的“打擊反革命運動”。這兩個運動都是毛澤東發動和領導的全國性的大迫害。任大熊這樣一個年輕的數學助教,和其他千千萬萬的人一起,被這一系列所謂“政治運動”害死了。

2004年3月,在俄國出版了載有一百三十四萬名政治迫害受難者的名字和案件的光碟。從中可以看到,史達林所犯的群體迫害罪的規模,實際上遠遠超過了赫魯雪夫1956年報告所揭露的。

當任大熊因為翻譯赫魯雪夫的報告而被關進監獄以致被判處死刑的時候,史達林聽到這個消息,是會在地獄中獰笑的吧。當他在自己的國家遭到了赫魯雪夫的其實分量遠遠不夠的譴責,在中國,僅僅因為閱讀和翻譯赫魯雪夫的報告,任大熊和一批年輕人就受到了這樣沉重和殘忍的劈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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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興齡,男,1912年生,廣東人,天主教徒,教會醫院醫生。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1956年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15年徒刑。1969年4月4日死於山西大同市大青窯煤礦監獄中。時年57歲。他死時離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家屬被告知他“畏罪自殺”。

莫興齡畢業於上海震旦醫學院。他篤信宗教,是天主教徒。在1940年代曾經到美國聖地牙哥天主教醫院留學。1950年在北京的教會醫院海星醫院當外科醫生和院長,也兼任天主教慈幼會所辦的孤兒院“母佑兒童工藝院”的醫生。他在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兩年以後,1956年,北京的法院以“現行反革命罪”開庭,“母佑兒童工藝院”院長方廷忠神父被判無期徒刑,莫興齡醫生被判處15年徒刑。同時被判刑的還有“母佑兒童工藝院”的孤兒學生張寶貴、史增標等人。在孤兒院中工作的外國修女,被指控為“披著宗教外衣進行罪惡勾當的帝國主義分子”,遭到驅逐出境。

從1956年到1966年,莫興齡被關押在北京第一監獄。莫興齡的妻子曹德貞,是一名護士。他們育有八個孩子。1954年莫興齡被逮捕以後,她一個人負擔八個孩子和兩個老人的生活。當時最小的孩子還只有一歲。她白天到醫院上班,晚上料理家務。1957年的“反右派運動”中,她被劃成“右派分子”。她的罪狀之一是“堅持反動立場”,“不和反革命丈夫離婚”。1960年,她又被醫院開除公職。文革中,她又遭到抄家並被“鬥爭”,還和兩個十多歲的孩子被作為“牛鬼蛇神”“掃地出門”,從北京被驅逐到農村。

莫興齡醫生會英文、法文和德文。他經常給在北京的一些外國使館人員看病。1954年他被逮捕後,一些外國外交官員對他的遭遇表示同情。他們向他的妻子許諾找機會為他求情。他的妻子也對此抱了很大的希望。這些外交官員在一次宴會上,向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請求釋放莫興齡醫生。結果是,章漢夫回答:“不要干涉中國內政。”

這位章漢夫副部長,14年之後,1968年3月,在文革的高潮之中,被關進了位於北京昌平縣的專門關押高級幹部的秦城監獄。1972年1月,他在監獄中死去。被監禁近四年,據說死去時身上的衣衫都不周全。 
 
1966年8月,文革掀起高潮的時候,北京第一監獄的在押犯都被轉移到山西大同市大青窯煤礦。莫興齡也到了那裏。被關押在那座監獄裏的政治犯徐關增、王汝強、任大熊等二十多人被指控“組織反革命暴亂集團”。莫興齡在監獄醫務所當獄醫,有機會接觸不同的勞改分隊中的犯人。監獄當局對他進行逼供,強迫他承認與“反革命暴亂集團”有關係,逼迫他“交代”“揭發”他們的“反革命活動”。莫興齡不承認這些事情。

莫興齡在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他在兩年後被判處15年徒刑。他的刑期從被逮捕的時候開始計算,到1969年4月22日刑滿。但是,就在離他刑滿只有17天的時候,他死在獄中。監獄當局告訴家人,莫興齡“畏罪自殺”,在1969年4月4日死亡。

家屬不相信他是自殺的。家屬說,他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不自殺,因為他們認為只有上帝才能決定人的生死,這是他們的信仰。另外,他的刑期只有17天就要到期了。他已經忍受了15年的痛苦歲月。他的妻子和八個孩子都在等待他回家。他為什麼要在這樣的時候自殺?這完全不可能。

莫興齡死亡的時候,57歲。他被埋在大青窯煤礦犯人墳場。半年以後,1969年10月,他的一個兒子到了那裏,找到他的埋葬之地。墳上只有一個號碼標記,號碼是176。

莫興齡曾經被指控參與的“反革命暴亂集團”,在1970年3月的“打擊反革命”運動中,有13人被判處死刑槍殺。莫興齡的孩子找到和保存了那份13人的死刑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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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漢夫,男,1905年生,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長期擔任中國外交部副部長,1968年3月被作為“叛徒”關進專門關押高級幹部的秦城監獄,1972年1月2日死於監獄中。死時身上衣衫已經破爛不全。時年67歲。

章漢夫本姓謝,江蘇武進人,出身在一個富有的商人家庭,21歲時從清華學堂畢業後留學美國。他在美國加入共產黨,次年被派往蘇聯,入莫斯科中國共產主義勞動大學,學習共產主義革命的理論和技能。三年後回到中國,擔任中國共產黨的省委書記及其報紙《新華日報》總編輯等職務。1949年共產黨奪取政權以後,他被任命為外交部副部長。他是1956年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的候補委員。他長期擔任外交部副部長和常務副部長職務,直到文革中他被“揪出來”並被關押進秦城監獄。

他的罪名是“叛徒”。他在1930年代曾經被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逮捕,關在“蘇州反省院”中,兩年後由他父親“取保釋放”,此後他又重新投入共產黨革命活動。文革中有“抓叛徒”運動,是由文革的最高領導組織和發動的,規模很大。天津南開大學的紅衛兵在其中充當了重要角色。1967年2月,南開大學“抓叛徒”小組去章漢夫家要他交代“歷史問題”。1968年3月,北京衛戍區的戰士和外交部的“造反派”抄了章漢夫的家,宣佈對他“監護審查”。

文革中抓的“叛徒”,大多數就是像章漢夫那樣的人。他們曾經因為從事革命活動而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寫悔過書被釋放出來以後,繼續從事共產黨革命。因為是資歷很深的共產黨人,他們在文革前很多都擔任領導職務。

章漢夫被關進秦城監獄。他的案子由當時的“中央專案組”直接管轄。他被從家中帶走以後,他的家人再也沒有能見到他。他的妻子龔普生和妻妹龔澎也都是共產黨的高級幹部。龔澎當時能見到周恩來總理,她幫助姐姐遞信給周恩來,請求救助。但是給周恩來的信顯然沒有起作用。章漢夫不但一直被關押到死,而且被關押之後根本沒有允許家裏的人探望,也沒有允許家人送進生活用品和藥物。章漢夫在秦城監獄中被關了三年十個月以後死亡。因為長期監禁和得不到生活必需品,他死亡的時候身上的衣衫已經破爛不全。

秦城是一座特種監獄,專門關押高級幹部。在監獄裏面,級別不同的幹部還有不同的牢房和待遇。像章漢夫這樣的副部長,有單人牢房。牢房裏,地上放兩塊木板作床,睡覺時有規定的姿勢。通宵有燈亮著,哨兵隨時可以從門上的窺視孔監視犯人。他們不准保留任何個人物件,連系褲子的皮帶都不准有。每天的飯食由人送到牢房內,粗糙簡陋。每天只有很短的戶外活動時間,而且被關押者一個一個分開進入院子,互相不得看見。家屬不能探監,也不能送生活必需品。如有審訊,可能遭到毆打和侮辱。除了審訊,平時完全沒有人可以談話。真是一種人間地獄。當然,普通人的監獄牢房擁擠不堪,被關押者被強迫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飯食不足,又是另一種人間地獄。

有一點十分清楚,章漢夫曾經從事反對國民黨政府的活動而沒有反對過共產黨政權,但是他遭到的來自共產黨的懲罰的嚴酷程度,遠遠超過來自國民黨政府的。

1979年,即章漢夫死亡7年之後,因為毛澤東死亡及新的領導人開始否定文革,章漢夫得到“平反昭雪”,他的“叛徒問題”也被取消了。

章漢夫屬於共產黨幹部裏的一種類型:出身于富有的家庭並且讀過著名的大學,然後加入共產黨並且專業從事共產主義革命,在共產黨奪取政權以後得到高級職務,最後自己遭到迫害、監禁甚至被害死,在共產黨開始改革的時候又得到平反。在中國,在蘇聯,都有這樣的一批人。他們的命運,不是個別性的,而是已經成為一種類別和典型。

有人把這種現象稱為“革命吞吃自己的孩子”,以說明這種現象的荒謬性。這個比喻很生動。但章漢夫的案例不那麼簡單。一方面,他可以算是“革命的孩子”,但是另一方面,革命也是他的孩子。也就是說,他參與締造了他自己的悲慘結局,他的下場實際上和他自己的奮鬥目標和革命活動有緊密關係。

正視章漢夫的悲慘下場,應該問的下一個問題是,這種老革命分子被革命所殺害的事情,是一個偶然發生的事故,還就是共產主義革命引起的大規模迫害和殺戮的一個部分?這種對“自己人”的大規模迫害和殺戮,是由某個領袖如史達林對共產主義理論做了錯誤運用的結果,還是本身就在這理論和體制的基因之中?因為現在人們已經知道,這種“被吃的孩子”數量甚多,在蘇聯和中國都有一大批。遭到史達林的殘酷清洗的數百萬名受難者中,包括了半數以上的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有所不同的是,在史達林時代,舉行了一些表演性的“審判”,比如,舉行了對布哈林的公開審判,來讓這類高級領導幹部“認罪”。在文革中,卻連裝樣子的審判都沒有進行過。章漢夫在監獄中被關押而死,完全沒有經過法律審判程式,也沒有得到犯人應有的權利,比如,被家人探視的權利。

還應該指出普通人受難者和高級幹部受難者的關係。筆者記敍了另一名受難者莫興齡,他的悲慘遭遇和章漢夫的作用直接有關。莫興齡是個醫生,天主教徒,長期在北京的教會醫院以及教會辦的孤兒院服務。他在1956年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15年徒刑。同時孤兒院院長則被判處無期徒刑。在莫興齡醫生被判重刑的那一時期,在各地展開了對基督教的壓迫和清除活動。1969年4月4日,離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的時候,莫興齡死在山西大同監獄中。家屬被告知他“畏罪自殺”。

莫興齡醫生會英文、法文和德文,曾經給在北京的一些外國使館人員看病。他被逮捕,家中有八個幼小的孩子,引起一些外國外交官員的同情。這些外交官員在一次宴會上,向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提出,莫興齡醫生是正直的人,希望予以釋放。章漢夫回答:“不要干涉中國內政。”

在2003年出版的《章漢夫傳》(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中,第八章的標題為“清理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勢力”。在書中這被作為章漢夫在1950年代的重要工作和功績。莫興齡醫生的名字和他被判重刑這一類事情,書中不會提到。但是,對莫興齡醫生和基督教會採取的行動,顯然是章漢夫對“帝國主義”的“清理”行動的一部分。

這位章漢夫副部長,當年對為莫興齡求情的人回答得斬釘截鐵,毫不憐憫。他那時不會想到,14年之後,他自己也一樣,被無理關押並且一直關押到死。在1950年代,莫興齡這樣的天主教會醫生被劃入“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勢力”而被判重刑,在文革中,章漢夫這樣的一批“叛徒”被送進秦城監獄,都不是因為他們個人犯了法,而是因為他們被劃入某個群體,這個群體被權力當局認定為罪犯,於是這個群體中的個人便受到殘酷的懲罰。

在章漢夫長期被單獨關押和瀕於死亡的時候,他沒有寫信的自由也沒有可能和人交談,於是,他應該有很多的時間來思索他的一生。他是否會想到逮捕有八個年幼的孩子的孤兒院醫生莫興齡並且判處他15年徒刑的事情?他是否會想到和他一樣遭到迫害的其他人?他是否會想到他自己的遭遇在相當程度上其實是一種“請君入甕”式的報應?

“請君入甕”典出唐朝武則天時代。武則天任用酷吏以維護其統治。她曾重用的一名酷吏名叫周興。《資治通鑒》中“唐紀•則天后天授二年”寫道:

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績通謀,太后名來俊臣鞠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灸之,令囚如中,何事不承?” 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服罪。

酷吏周興置人於火烤的大甕之中來強迫人服罪,來俊臣用同一辦法對付他。因此成語詞典把“請君入甕”解釋為“比喻用他整人的辦法來整他自己”。

所謂“請君入甕”式的報應,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善惡報應”。“善惡報應”說,人做了好事會得到好報,做了壞事會得到壞報。這種說法雖然在現實中並不總是真的發生,但這種說法鼓勵人作好事不做壞事而自有其積極作用。“請君入甕”式的報應比較複雜和特定,指的是一些有權力的人在權位上時推行惡法惡政迫害他人,最後這惡法惡政損害到其發明人和推行人自己身上。

一千年前的“請君入甕”故事,已經對後世繼起的架甕者提出了一種警告。在文革中,在大批平民百姓受到殘酷迫害的同時,還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大批高官被請“入甕”的事情。這個教訓是否被看得更清楚一點了呢?從上引《章漢夫傳》來看,他本人得到了“平反”和讚揚,而那只他參與制作的並且燒烤了他的“大甕”並沒有得到足夠的譴責。

──轉載自《觀察》網站(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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