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國務院發佈信訪條例,准許民眾向政府表達意見,但據一項調查顯示,中國上訪民眾僅千分之二的問題獲得中國官方解決。許多曾到北京上訪的人士指責,他們受到冷漠對待,有時還被遣送、關押甚至毆打,使得上訪人士更感伸冤無門。
美國之音報導,根據中國信訪條例,公安司法機構必須接受成千上萬上訪人士的求助。過去二十年來,中國法院接待和處理民眾來信及來訪的案件增加五百倍。
中國國家信訪局坦承,民眾上訪總量呈現上升趨勢,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中,八成以上有道理,或有實際困難應予解決。
但2004年的調查顯示,實際上通過上訪解決的問題只有千分之二。
專家認為,信訪制度是中國一項特色,但不能完全代替法律制度,信訪機構也不能代替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履行自身義務,按照公務員法和依行政實施綱要,才有利於解決問題。
一名北京研究員表示,信訪制度無法解決民眾的問題,還會帶來更多困擾,因為許多問題牽涉到法律和行政部門,必須通過正常程序解決。
報導說,中國信訪機構繁多,但機構間協調能力有限,並缺乏有效制約。由於信訪機構缺乏適當監督,對信訪案件層層轉辦,導致信訪不斷增加,各種問題和矛盾都從地方轉向中央,中央又無法解決問題,引發更多問題和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