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楓:馮秉先不是陝北的罪人

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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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九月下旬的靖邊已相當寒涼,七點多鐘天已黑了,從網吧出來我不禁裹緊了衣服。這件紅色運動服其實是我的囚服,2005年8月,在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看守所關押期間,這件運動服是我唯一的外套,幫我抵禦早晚的寒涼。此時冷風吹來,冬意似已迫近,我不禁惦念至今仍在監室關押的我那至愛的親人。看守所監室高高的鐵窗是終年不關的,那是警官們巡視時觀看和喊話的窗口,8月份我在監室時,逢上陰雨天,晚上躺在床板上就會感到冷風強勁地撲面而來。這陣子離供暖時日尚早,天又如此寒涼,我很是擔心我那年長瘦弱的親人受風著涼。

   靖邊縣看守所管理比較規範,警官們素質也不錯,這讓我這落難的人很是感念監獄畢竟不是地獄,雖然沒有自由,雖然衛生條件不好(這當然不是說監室衛生不合格,而是與我先前的生活條件比較而言),雖然監室人員構成複雜,但總還不至於經常膽戰心驚地擔心遭到斥罵侮辱,我當時已是很滿足了。

   我必須承認,人在被強制地排在罪人的行列,當他要做出種種認罪的舉動時,他的心不可能是平靜的。我絕無指責靖邊縣看所守的意思,監所裡的規矩,大概全國都是一樣的吧?比如警官巡視時你要反扣雙手低頭跨立,比如每天訓練時要高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真誠悔悟、重新做人」,比如你要經常高聲打簡歷報告自己的姓名、住址和罪行,比如無論甚麼時候只要鐵門的鎖一響不管你在做甚麼都必須馬上靠牆低頭站立,比如你決不可以犯錯讓警官訓斥否則全監室的人會一起斥責你……諸如此類,種種種種,這些舉動加之於有罪的人,或許並不為過,但若加之於一個無罪的人,而且是日復一日地加之於他的身上,他又有甚麼理由要承受這樣的折辱呢?

   我的親人,陝北民企訴訟代表馮秉先,此時,他正在承受著這樣的折辱。我不知他在用怎樣的感悟和豁達寬解自己,來度過這樣的每一個今天和明天?

   除去這種精神摧殘之外,他還要承受身體的摧殘。花甲之年,一米七六的個子,他的體重不足百斤,身體很弱,體力很差。如果熬夜或是不能午休,第二天他就會精神很差一副要病倒的樣子。監室生活是不自由的,白天裡除特殊情況外不許倚靠在被子上,據說男監室經常要坐得直直的,但我的親人,因為體力的原因,平日裡絕大部份時間是倚靠在床上看書或工作的,他不能承受長時間的站坐。監室裡兩天就要值一個四小時的夜班,有時人員少安排不開,三天要值兩個班,連我這年輕力壯的人都不堪其苦,我那年長的親人只要是不經常地值上幾個夜班,就可能把他累得病倒。我不能親知他在監室裡的情況,但我想警官也許因為年歲的原因對他有所照顧吧,我想號子裡的人大概也會同情他幫助他吧,那我將對所有關照他的人感激不盡了。

   誰讓他犯罪了呢?有人可能會這樣說。是啊,我也一直在想,是誰讓他「犯罪」了呢?

   在這裡,我想把榆林一些人對馮秉先的幾種看法概括如下:
   1、馮秉先替大家(陝北所有的石油投資人)坐牢不值得。
   2、都是馮秉先鬧的。陝北石油投資人大多沒甚麼文化,油井收了他們也無可奈何,馮秉先素質高、人在北京、認識人多、活動能力強,把事鬧大了。
   3、馮秉先、朱久虎、馮孝元是陝北的罪人。因為他們鬧得動靜大,現在上面下令把油井全部收歸延長油礦,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自油井,現在失去油井,政府幹部和公職人員以後可能要發不出工資了。

   我想針對榆林人的這幾種說法,發表一點淺見。

   作為馮秉先的親人,我們不願他坐牢,更不願他替別人坐牢。但是,2003年,馮秉先等人的維權活動爭取到了曾培炎副總理的批示:「小油井的整頓是必要的,但要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這條批示迫使陝西省政府下令變無償收回為給予適當補償。馮秉先為此付出的代價是——第一次坐牢,失去自由33天,平生第一次體會到了作為囚徒的屈辱。那次坐牢期間,他曾被轉監,曾跟死刑犯睡在一起,曾遭受在押人員的侮辱。那時,他58歲,身體狀況比現在要好一些。

   一個坐過牢的人應該怕坐牢才是,身體瘦弱敏感自尊的馮秉先為何要再次向著監室走來?我想,為人文雅謙和、性情平靜寬容的他必定認定了這是求真理和行公義,才會這樣義無反顧!

   而現在,馮秉先的再次坐牢,可以理解為犧牲自己試圖照亮前程吧?

   油井收歸延長油礦,實際上以另一種形勢證明了陝北政府對民企資產和民企維權的處理方式遭到了上級的否定,已經判定了他們的行為不符合中央「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的方針政策。伴隨著油井失去的,不僅是地方利益,還有某些官員的顏面,所以,就有那麼一些人,揣度著政府會悻悻然,對馮秉先等人會憤憤然,於是,他們就開始散步馮秉先們是陝北的罪人這樣的言論,試圖為打擊報復馮秉先們營造輿論基礎。可是他們忘了反思,這種論調恰好暴露了自己的錯誤心態。

   讓我們來試分析一下持這種言論者的狹隘心理。

   第一,地方利益至上。

   不管怎樣,必須使我陝北地方受益,如果損害了我陝北地方的利益,就是我陝北的罪人。他們忽然又忘記了礦產資源是國家的而不是陝北地方的,而先前,他們曾口口聲聲以礦產資源國有為由、借國家的名義搶奪民營資產,現在他們反倒認為國家利益、全局利益是陝北的敵對利益了!其實,正是這種狹隘的地方本位主義思想做怪,才使陝北政府在油井整頓事件上一錯再錯。

   第二,破壞社會和諧。

   中央一再強調要「構建和諧社會」,散步這種言論的人,其實是在挑撥陝北廣大幹部群眾對石油投資人的怨恨心理。投資人們已經夠冤的了,現在再蒙受怨恨,他們勢必又會反怨恨。表面上看來,幹部公職人員恨的是馮秉先等幾個人,實際上,馮秉先們代表的是一個群體,這個群體背後又涉及到眾多的利益相關人,馮秉先們備嚐艱辛不惜犧牲自我為投資人爭取權益,他們在陝北石油投資人中有很高的威望,給馮秉先們定罪,投資人會認為這是在給他們這個群體定罪。「我蒙受損失,你還要定我有罪?你拿走我的東西,再由你來定我有罪?」投資人難免心不服口不服。給馮秉先們定罪,會使本來因再次啟動補償將要走向平息的陝北石油事件埋下新的不愉快甚至激發更為不良的社會輿論。

   陝北石油投資人從痛失油井到奮起維權,已艱辛地走過了三年,他們已不再是「沒甚麼文化」、收了就認了、或者想拉炸藥包跟政府同歸於盡的蒙沌的群體了,太多的痛苦和掙扎、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足以使他們覺醒,他們現在看重的不僅是補償,更要為自由和尊嚴鬥爭!!

   陝北政府也有一肚子的委屈,自己成了替人殺人的刀子,最終落得個「竹籃打水」。有人抱怨:打井是上面讓打的,收井也是上面讓收的,抓人也是上面讓抓的,讓他們夾在中間難做人。其實,根本原因還在於他們自身,如果真是嚴格按上面的精神辦事,就不會有今天的局面了。

   第一,1999年,「1239號文件」下發後,陝北政府沒有根據中央精神及時整頓。不管是替民企著想也好,還是根本上是為保全地方利益也好,畢竟是「犯了一個美麗的錯誤」。文件收藏起來,號召群眾繼續打井,結果2000年打下大量油井,這些油井的投資人損失最為慘重,很多人傾家蕩產負債纍纍,造成了最難解決的矛盾。 欺上瞞下,自埋禍根,作繭自縛,勢必難以脫身!

   第二,曾培炎副總理批示後,仍不按中央精神辦事(有人可能要把這歸根於賈志邦省長執政時的陝西省政府),仍然迷信強權暴政,單方面強制補償。這是中央給台階不下,拋棄了化解矛盾的契機。

   第三,今年五月,民企要求訴前對話,既沒有靜坐也沒有喊口號,沒有攔截政府車輛,更沒有打砸搶;在陝西省委門前,靖邊縣公安局還出動了許多警力進行監管,警方與群眾相安無事;對話之後,榆林市領導還與民企代表共進午餐。可是兩天後,忽然製造出一個甚麼民企將在五月末到北京有重大行動的謊言,開始大面積搜捕民企代表。民企對話時,有可能言辭犀利態度堅決,但這也只不過是理論上的探討,就算民企去的人多了點,恰好有違他們還不能詳知的剛剛出台的新《信訪條例》,但這也構不成狂抓濫捕的理由。

   有的陝北官員言辭放肆,說話總愛拿上級領導墊背。比如某官員在北京說,民企人員圍堵省委大門,影響了某省長的車出入。我不知這是真話還是假話,也不知那位省長聽到底下的人動不動就拿自己說事是何感想。如果我們的地方官員一面對上構陷民眾,一面對下扭曲上級政府和領導的形象,如果每一個地方政府都這樣充當著中央、省裡和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的鏈條,那我們真不知胡總書記苦心構建的「和諧社會」甚麼時候才能得以實現!!

   現在,朱久虎律師得以釋放,陝北政府急匆匆搶來的油井終歸他人之手,上級打了陝北政府五十大板,這種形勢多少讓社會各界看到了令人欣慰的曙光。現在令人擔心的是——陝北政府會不會憤憤不平,上面打我五十大板,我就狠狠地打民企幾百大板。現在,馮秉先等十二位投資人的案卷已移交檢察機關,據陝北公安的人放風出來,說給這些人排好了隊,要將其中六人判刑,七人(包括取保候審的朱久虎律師)勞教。我們不願看到陝北政府在上級希望平息陝北石油事件之際,懷抱陰暗心理,再次使用「欺上壓下、歪曲事實」的手段對投資人進行打擊報復,再次毀壞黨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再次惡化政府與公民的關係。

   或許我十有八九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這不是一個關得住人禁得住聲的時代了,只要訴訟代表一日還在關押中,社會各界富有良知和勇氣的人們的營救行動就不會停止,國內國外的輿論就不會平息。

   劉興成律師曾寫文章,題目是《馮秉先是陝西的功臣》。其實,無論是馮秉先本人還是他的夥伴們,都無意於讓馮秉先成為功臣、成為英雄。馮秉先就是一個普通人,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石油投資者,只不過因為他有較高的文化素質,能夠替投資人表達心聲,在維護權益的鬥爭中逐漸成了投資人的代言人而已。陝北政府高估了馮秉先的能量,有官員說:「馮秉先相當厲害」,抓不住他陝油事件就不會平息。結果呢,出動大量人力物力抓住了馮秉先,從7月26日至今不許馮秉先會見律師及任何人,馮秉先完全處於隔離狀態,但陝北局勢如何呢?社會輿論如何呢?朱久虎律師又為何被釋放呢?陝北的投資人在繼續上訪,他們為營救世他們的夥伴在不懈努力,有律師和專家學者一批批志願前往陝北,國內的網站封了,但堵不住香港和國外媒體的嘴,陝北的問題繼續並將持續被社會各界關注。我們的地方政府應該認識到自己的對手不是馮秉先,不是某個人,你觸犯的是民意,得罪的是民心(儘管石油投資人不是全體人民,但這畢竟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他們也是地方政府的子民),必然招致大範圍持久的反抗;你挑戰的是中央「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的治國方針,就不要抱最後中央會袒護你的幻想;你挑戰的是真理和公義,挑戰的是社會良知,就必然會招致持續不斷的批評譴責。「沒有馮秉先還會有張秉先李秉先,沒有朱久虎還會有張久虎李久虎,這不是個人行為,而是一場群體的博弈。」北京的一位行事穩健的律師如是說。

   怨怨相報何時了?如果相互糾纏,必然是雙方均不得安寧,再次兩敗俱傷。即使是政府與投資人這種非人際關係,也應該努力向和解解脫的途徑上走。物權法即將出台,一系列保護人權的法律法規會陸續出台,地方政府抓住馮秉先們的一點把柄就狠狠整治,今天似乎可行,明天後來再來反觀,會不會將自己推上執法違法、踐踏人權、毀壞黨和政府形象、與時代發展背道而馳的歷史的審判台呢?

   馮秉先們追求法治沒有錯,即使在路途上稍有偏差,也構不成犯罪。如果強行定罪,必然讓人揣測地方政府有「你讓我官不好做我就讓你活活受罪」挾私報復的嫌疑。在這個時代,誰也不要高看自己的能量,誰也不要低估得罪社會公義和良知的後果。我相信陝北的政府官員絕不至如此小人之心,我想,或許我們一直沒有理解政府的難處,尚未體會到政府的君子胸懷和寬容氣概吧。

   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讓事實來說話吧!!

   至今為止,還沒有誰是陝北的罪人,我們希望,誰也不要成為陝北的罪人。當我含淚擱筆時,我想說:

   我相信良心和公義。

   我相信時間和歷史的審判。

   同時,我也相信「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2005年9月23日中午於靖邊 ◇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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