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訊】醫院管理局昨日發表藥物名冊檢討報告,表示會定期檢討藥物名冊上的自費藥物,並會考慮應否將對病人的安全網擴大至某些自費藥物,並於本月內作出決定。
報告建議考慮將目前醫院藥房提供的藥物,擴大至藥物名冊中所有自費藥物。報告亦建議設立完善的新藥引進審議機制,有系統地每3個月對新藥評審,並以多個特定的準則作為評審標準,包括藥物的安全性及效用等。另外,建議是以公私營方式,由私人機構在公立醫院設立社區藥房出售自費藥物。專責小組將會在月底之前確定提供自費藥物的模式。
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報告沒有將藥物是否能改善病人的生活質素,作為準則之一。他指出,現時在不同聯網的醫院,由於需要考慮財政因素,未必能夠用同一個準則購買藥物,他認為今次報告,並未回應這個問題。他又批評,現時制訂藥物名冊的過程,病人的參與並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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