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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與紐約州簽MOU資訊分享 具指標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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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特稿)經過近一年努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正式與紐約州銀行局簽署瞭解備忘錄 (MOU),這是台、美政府機構簽署的第一個銀行業監理合作備忘錄,具有突破性意義,未來對打擊國內企業淘空弊案、反恐等將有實質性助益,而加州將是金管會下一個努力目標。

在全球化及資訊化下,跨國性金融活動頻繁且日益複雜,使得各國在金融監理合作及打擊金融犯罪方面,面臨不少考驗及難以突破的限制。  

由於台美之間沒有正式邦交關係,台灣官方在與紐約州銀行局十一月三十日簽定這份協議後,雙方將可據此進行訊息交換。  

根據備忘錄內容,未來雙方包括資訊分享、實地檢查的協助、職員交換及雙方舉行會議等實質約定,均可依據備忘錄內容加強金融監理合作。其中職員交換部分,台灣目前已經派駐兩位金融人員在美國聯邦銀行(FRB)紐約分行執行共同金檢工作,透過第一手管道學習美國的金檢制度。

原本金管會希望與Fed(聯準會)簽訂備忘錄,但美國是聯邦體制,各州有自主權,加上台灣主要大型行庫都在紐約州註冊登記,使得金管會改以紐約州做為首先突破目標。

目前台灣的銀行在紐約的七家分行都是紐約州註冊銀行,包括兆豐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灣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第一銀行等,均受紐約州銀行局監管。

在台灣設立分行的八家美系銀行中,也有五家(花旗銀行、美國紐約銀行、美聯銀行、富國銀行及美國銀行)是在紐約州註冊登記,雙方往來密切頻繁。

金管會駐紐約辦事處透過多方管道、半年多努力後,在主委施俊吉上任後大力推動下,終於在日前與紐約州簽訂合作瞭解備忘錄,對台美雙邊金融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具有實質效益及重要意義。

幾家台灣行庫駐紐約分行負責人也肯定這分備忘錄,並認為金管會與紐約州銀行局建立合作關係,今後雙方資訊將可分享,互通有無,對查緝重大跨國金融弊案及合作反恐等,相當有助益。未來類似像博達案等淘空案,可望不再發生一出國門即受阻,無法繼續追查下去的窘境。

事實上,像中興銀行淘空八百億遠走中國案,即因台灣與中國之間目前並無類似官方聯繫管道或協議,導致檢警查緝弊案時困難重重,毫無著力點。

另一方面值得觀察的焦點是,這次雙方簽署人,台灣方面是金管會主委施俊吉,美方是與紐約市長彭博關係密切的紐約州銀行局局長泰勒女士 (Diana Taylor)。

泰勒是共和黨員,在民主黨取得下屆紐約州長後,身為政務官的泰勒已經多次表明不再續任,不過以其與彭博市長之間的個人深厚友誼,未來在紐約市政府相關機構仍有很大的揮灑空間,藉由她豐沛的政商關係,相信對台灣在經營大紐約地區關係深具助益。

除了紐約州率先成為台灣第一個灘頭堡之外,擁有十二家台灣銀行註冊登記的加州,大都遍佈在洛杉磯地區,將是金管會積極努力簽訂備忘錄的下一個目標

目前為止,金管會已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二十五個監理合作備忘錄,其中,二十一家是簽訂期貨,證券有十六家,銀行業是五家,保險只有跟南非簽署。(9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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