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家屬 上海610擬非法審判香港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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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被上海610拘捕的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將在近期被秘密審判。610在一個多月前已對曾愛華提起公訴, 但家屬直到最近才得知此消息。

據明慧網12月13日報導,從今年5月非法抓捕曾愛華起,上海610在迫害曾愛華本人的同時,對她的家屬、律師所採用的欺騙、威脅、隱瞞等非法手段從來就沒有停止:

5月份,浦東公安分局和浦興路派出所警察半夜近12點闖入曾愛華在上海的住所,在沒有任何旁人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抓人、抄家。此後一直不通知家屬。直到幾天後,海外的家屬發覺曾愛華失蹤,向當地派出所報警時才被告知人已被非法抓捕。

6月份,浦東公安分局簽發的拘留證、逮捕證上沒有承辦人姓名。承辦人找家屬談話時,從來不敢透露自己的名字、部門和電話,只說自己是浦東公安分局的竺警察、張警察和上海市公安局的王警察。

浦東公安分局在接到家屬電話時,回答該局沒有所謂的竺警察、張警察。無論家屬要找國保科科長、國保科內勤還是局長辦公室,總機永遠都是把電話轉到無人接聽的分機。上海市公安局的國保科則在接到電話時稱,沒有所謂的王警察。

7月份,自稱來自上海市公安局的王姓警察在和曾愛華老伴談話時公然威脅說,你女兒陳慕涵在海外呼籲營救母親將對案件沒有好處,還稱知道陳慕涵還是中國公民,要讓她知道對抗的後果。

8月份,曾愛華老伴兩次向浦東公安分局遞送取保候審申請,長期沒有得到回答,只好拖著病腿到區公安局門房,要求與案件承辦人通電話。在電話中被口頭告知申請被拒絕,不會有書面答覆。

9月份,上海市司法局與北京市司法局聯合向曾愛華在北京的律師施加巨大壓力,企圖迫使其放棄為曾愛華辯護。

10月份,當律師向浦東新區檢察院的李劍軍檢察官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時,李劍軍稱已經將案子以「證據不足」為由退回,公安分局將補充偵察,期限為兩個月。浦東新區公安分局的張、竺姓警察也證實這一說法。

11月份,沒有得到任何通知,律師多次親自到浦東新區公安分局聯繫辦案,均被以承辦人不在或沒有這幾個承辦人為由擋在公安局大門外。打電話仍是被轉到無人接聽分機。

家屬向公安局信訪反映上述情況都杳無回音。家屬致電看守所詢問曾愛華情況時被告知,看守所只管關人,不回答問訊。至此,曾愛華家屬已經半年沒有見到她,沒有和她通過一次電話,也沒有收到她的一封回信。曾愛華下落不明。

12月份,在曾愛華即將被非法審判前,公安局信訪部突然一改以往一問三不知,讓家屬找其他部門,動輒掛電話或稱已做記錄以後再聯繫的態度,在家屬問訊時,告知案子已送檢察院,並首次告知案件承辦警察叫奚偉忠。檢察院也一改以往欺騙說案子還在公安局的統一口徑,告知案子早已送法院。法院也承認早已受理案子。

曾愛華的家屬得到的消息是:早在11月1日,曾愛華的案子已由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非法提起公訴。而在這段期間裡,公安局、檢察院聯手欺騙家人及律師,反覆說案子還在公安局補充偵察階段,法院也沒有作任何通知。這使律師失去了查閱案卷、準備辯護的時間。

這樣突然的打擊使曾愛華身患糖尿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的70歲老伴差點崩潰,很快就病倒了。

但是案件的承辦人,從公安局的奚偉忠、張、竺警察,到檢察院的李劍軍直至法院的石耀輝,曾愛華的家屬還是無法找到。同一個電話,一分鐘前別人還打通過,同一單位的人也證明剛剛見過此人,但曾愛華的家屬從海外打去就是一直無人接聽。

預計近期上海610將對曾愛華進行審判。據悉,承辦此案的法官石耀輝曾在2006年3月份作為兩名審判員之一,與審判長曹剛毅一起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潘繼軍7年徒刑,當時另一名審判員是王美玲,書記員是徐軼。

對於中共上海610在迫害曾愛華的同時,還做出如此無恥的向外界隱瞞案件進展的行徑,剝奪曾愛華的合法權利,曾愛華的家屬提出嚴正抗議。他們還表示將會繼續盡一切努力營救曾愛華,並徹底曝光上海610的醜惡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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