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城建官員貪腐被查 多與房地產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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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近年來江蘇省負責城市建設的官員包括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常州市原副市長張東林、南京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竹琴等相繼被查處,其貪腐收賄行為均與房地產有直接關聯。

新華網今天報導,江蘇省紀檢部幹部說,張東林案很典型,其主因就是被房產商控制,不能自拔。

近幾年張東林在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等過程中,被查出索取和收受十七名房產商賄賂人民幣兩百七十多萬元,涉及具體建案近三十個,有的房產商每開發一個建案都要行賄。

受賄後的張東林為開發商提供的服務細緻入微,包括保審批項目順利過關,減免土地出讓金,為國有房地產企業核減虧損,為開發商協調各種關係,以審批代替土地招投標等。

魏竹琴案與張東林相似。據紀檢部門證實,魏竹琴在用地協調、規劃審批、規費減免、項目立項及承接上,為開發商謀利,收受錢財,其隨身攜帶他人所贈送的各種消費卡就達數十張。

據稱,中國城建官員腐敗呈現一個特點,就是「老子管城建,親屬搞開發」。

蘇州市紀委證實,二零零四年八月被江蘇省紀委立案調查的姜人杰,利用分管城建的職務之便,不僅大肆受賄,而且夥同其子在變更土地用途過程中,非法斂財,數額特別巨大。

二零零四年初,江蘇省紀委根據民眾檢查信查出,姜人杰指使蘇州某國企老闆挪用巨款,充當其子開辦私人公司的註冊資金。

蘇州某官員說,姜人杰曾利用職權,將蘇州一塊工業用地變更為房地產用地,並將這塊地交給其子的公司拍賣。姜人杰的兒子開辦公司時,從某大學工商系畢業才一年。  

南京一位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坦言,如果權力都在陽光下運行,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能降低約百分之十五。至於房地產項目的「灰色成本」要如何入帳?這位開發商透露,虛支招待費、管理費能消化一小部分,再來就是攤到建築安裝上,因為這部份稅費低。當然,最後都要轉嫁到購房者。

中國專家建議,在明年的房價調控政策中,應考慮明確設置樓市反腐敗議題。近兩年來,因為房價調控摻入了行政性手段,一直飽受一些開發商詬病。

但是專家認為,中國城建官員腐敗問題頻頻發生,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反擊房地產腐敗也許最有效,因為官商合謀的利益集團一旦暗中形成,樓市調控的效力就很容易被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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