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七日電)為改善市容,北京市正修改法令,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樹上晾曬衣物,違者將被處以最高人民幣五十元(約合新台幣兩百元)的罰款。
北京「法制晚報」報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今天審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的決定(草案)」。
報導說,修改後的條例規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樹木、綠籬等處晾曬衣物或者吊掛物品」。違者將責令改正,並可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條例規定,北京城鎮地區內,單位和個人應依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
個人和單位若隨意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將被要求限期改善,並對個人處以二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對於隨意傾倒或堆放建築垃圾的個人,將依規定處以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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