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慧渥太華採訪報導)(以下採訪實錄為跟蹤採訪報導一、二的續集)
記者:有人對你們的請願活動不理解,您有何感想?
黃女士:我們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則重德、向善、做更好的人,每個人的身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共對法輪功的鎮壓完全是建立在謊言的基礎上,是錯誤的。我們維護信仰自由是在維護做人的最基本權利。我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當法輪功遭受無理迫害時,我們若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良心都會過不去。
法輪功在加拿大是合法註冊團體。我們在中國駐加使館、國會山等地進行和平請願,呼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活動都是經過警方批准的。幾年來,僅僅在國會山舉行的大型活動中,就有很多國會議員、大學教授、知名人士站出來公開支持法輪功。有時參與演講的達十多人。幾年來遞交加國政府的民眾簽名數量達10多萬,這表明加拿大人民是善良的,是支持正義的。實際上,不僅是加拿大,海外法輪功學員呼籲中共停止迫害的和平請願活動得到了各國政府及善良人民的廣泛支持。這一切也使我們很受鼓舞。
記者:為什麼你們要在駐加使館前長期請願?
黃女士:我們在海外,只能通過駐外使館向中國當局轉達我們的呼籲。99年的4.25 和7.20我們都在使館前舉行了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和平請願活動。從那以後,無論日曬雨淋還是寒風刺骨,我們堅持至今已6年了。每天從我們請願場所路過的人們,有的向我們鳴笛致意;有的給我們送雨傘;在寒冷的冬天還有人給我們送咖啡;有的和我們一起照相留影,還有的停下車來和我們呆一會,一起呼籲,以表示理解和支持;一些中國朋友們主動向我們要真像材料。只要中共不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們的和平請願活動就會堅持下去。因為我們堅信真理和正義的力量是會喚醒人們的良知的。
記者:有人質疑法輪功的活動經費來自…?
黃女士:我們做的這些傳單、真像資料,橫幅等費用都來自法輪功學員自己的工作收入,沒有人給我們錢。我們來這裡,完全是出於良心和道德的促使,是自願行為。否則,誰給1萬塊錢我們也不來。因為一個真正能為真理正義所付出的人,他的思想境界和高尚行為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
記者:有人說:覺得好,你就在家裡練,何必要出來?
黃女士:我們出來是為了更多善良的人能夠了解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象,澄清中共對法輪功的詆毀欺騙宣傳。另外,法輪功也是佛家修煉的一個法門,我們相信神佛的存在、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背天理、違背人性道德的。我們呼籲更多的人不要助紂為虐,對正義良知的支持將會給您帶來一個美好的未來。
記者:您對這宗案例涉及的人權、法律及判決有何評論?
雲女士(社區工作者):我覺得,法庭的判決是對的。這裡是加拿大,應該遵守加拿大的規矩。判決體現了國家對人權的保障。在這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裡,持有不同的種族、信仰的人們都有權力做會員,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我認識的很多華人對這件事與我的看法相同。
郡先生(原老聯會會員):安省人權法庭的判決是公正的。因為我當時是老聯會的會員,我知道這件事,儘管我不認識那位黃女士。從一開始,我就認為他們那樣做是違反加國法律的,不會有好結果。經過這幾年的觀察,我認為渥太華老聯會早已違背了加拿大多元文化所倡導的精神-平等、自由、維護人權等宗旨。他們甚至在加國領土上幫助中共推行人權迫害政策。因此,我在去年(2005年)退出了老聯會。據我所知,這兩年,社區裡有很多老人不想參與這個組織的活動。
詹老先生(華僑):我贊成法庭的裁決。實際上,我在幾年前就退出老聯會了。我覺得,對這樣一個負責人既不懂加國法律,也不願意瞭解和遵守加國法律的組織只能把人引向邪途。目前的渥太華老聯會不是正直善良人的活動場所。
記者:您聽說渥老聯會上訴一事嗎?
希先生(民主人士):加拿大做為一個民主法制的國家,被告方有上訴的權力。但是,這宗「歧視案」的實質是中共把對人權的迫害延伸到海外的一個具體案例。做為海外華人,我們應自覺維護自由民主國家公認的人權價值觀,抵制中共將人權迫害延伸到我們所居住的國家來。奉勸那些為一己私利不惜追隨中共人權迫害政策的人,和那些並非心甘情願只因害怕才不得不簽名支持的人:不要忘記,加拿大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法律是嚴格的,這不是共產黨的權利可以動得了的。
齊先生(專業人士):安省人權法庭的判決是公正、正義的。據我瞭解,目前渥市老聯會的少數負責人配合中共在海外推行人權迫害政策,極力為他們在加國侵犯人權進行辯護。希望廣大華人認清事實,不要上當受騙。在加拿大這樣一個民主、自由、法制的國度中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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