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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指高雄勞工局扣留泰勞證件帶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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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三日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泰勞罷工訴求中,要求自行保管居留證、護照,但高雄市勞工局卻發布新聞稿指泰勞有居留證影本,至於護照則為避免遺失補辦之不便,暫由高捷保管,國際勞工協會表示,由此可知高市勞工局不知就業服務法不得扣留證件規定,帶頭違法。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得扣留外國人證件,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三月三十一日高捷北區外勞生活照顧中心六百多名外勞無預警罷工,其中具體要求自行保管相關證件,但高雄市勞工局在三月三十一日發佈的新聞稿指:「泰勞訴求中有些與事實不符的部分,諸如要求發還居留證等,實則,每位泰勞都管有其居留證影本,至於護照則為避免遺失補辦之不便,暫由高捷保管」。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高雄市勞工局卻不知道只給影印本的居留證及扣留護照是違反就服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對此表示,仍需進一步了解,有些泰勞可能希望由雇主保管,有些則希望取回,只要雇主基於善意,沒有強迫,應無違法,但雇主若強迫,外勞也要求取回,雇主就有觸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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