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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將建請中央增列飲料店禁用保利龍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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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三日電)台北市議員黃珊珊今天指出,知名的連鎖飲料店在北市的五十一家分店,預估一年可用掉一千四百六十萬個保利龍杯,污染環境,其他飲料業者打算捨環保杯跟進,北市環保局應有因應對策。環保局表示,未提供座位的連鎖飲料店未在環保署規定的限用保利龍對象,建議中央增列管制。

黃珊珊下午在市議會指出,從中南部發跡的知名飲料店連鎖店,兩年間在北市展店五十一家,若以一家店一天賣出八百杯計算,連鎖的飲料店一年共用保利龍容器一千四百六十萬個。

黃珊珊說,北市於2003年推行限塑政策,保利龍容器回收量大幅下降;不過,2005年至今,回收量日增,去年更倍增至八百二十七噸,限塑政策面臨考驗。

黃珊珊表示,環保局研擬徵收清除處理費前,應先要求業者提供回收機制,此外,也應制定因應方案,否則,政府要求便當業者不得提供保利龍餐具,卻允許業者提供保利龍杯,不公平又不環保。

環保局長沈世宏指出,環保署禁用保利龍的對象包括機關、學校、量販連鎖餐飲店、便利商店、有店面與座位的餐飲店等行業,因業者的店面未設座椅、販售的又是「外帶」的飲品,不在限用保利龍對象的行列。

他表示,中央將保利龍劃為「應回收」的回收物,政府規定製造業者要依產量繳納資源回收基金,再補貼回收業者或處理業者。連鎖飲料業未被中央納入禁用保利龍容器前,僅能消極地以回收因應。

環保局表示,將儘速發函環保署建議修正限用免洗餐具管制對象的規定,增列連鎖飲料店;另外,環保局也將報請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九條規定,增列連鎖飲料店為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的業者,此外,也籲民眾自備開水飲用,才是兼顧健康及環保的永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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