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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綠島家禽 可自宰但不能輸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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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據中廣新聞吳鳳雪報導)防範禽流感,家禽都需納入屠宰規範,不過,台東綠島、蘭嶼兩離島因為當地沒有合法家禽屠宰場,排除在法令外,同時兩離島家禽也禁止進入台灣本島。

為防止禽流感及維護民眾食肉衛生安全,行政院農委會自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將屠宰供人食用之雞、鴨及鵝正式納入屠宰衛生檢查,必須經由合格的屠宰場屠宰後才可販售。除了自用及傳統零售市場與臨時攤販業者外,由於台東蘭嶼、綠島當地沒有合法屠宰場,特殊情況而列入法令執行排除區。

台東縣政府(農業局局長廖復山)強調,合法屠宰場可以改善環境衛生,並且防範禽流感的發生。雖然蘭嶼、綠島雖然排除在屠宰規範之外,但是兩地家禽也嚴禁進入本島,只能在當地屠宰食用。農政單位呼籲,家禽屠宰業者要販售家禽屠體,應將家禽送至合法屠宰場,如未依規定,依畜牧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處罰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若同年再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東縣政府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家禽時,注意家禽屠體包裝須有正方形或條碼狀的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或具有CAS標章者,才是出於合法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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