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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局:救國團占用國有地逾1.8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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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清查,中國青年救國團所屬嘉義學苑、宜蘭學苑、台北學苑、台中學苑停車場、台南市團委會及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最近也被國產局認定有占用國有地的情況,總共占用土地十四筆、面積逾一點八五公頃,建物則有兩棟、面積逾五千平方公尺。

台北學苑 地價逾百億

財政部今年6月初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時,首度指出救國團台北學苑占用位於台北市敦化北路的國有地,當時財政部公布台北學苑「無償使用」國有地十筆、面積一點三公頃;但根據國產局日前公布於「清查不當黨產」網站的資料,台北學苑占用國有地六筆、面積八千六百五十五平方公尺,由於該地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市場估計市價逾百億元。

此外,救國團所屬嘉義學苑及宜蘭學苑,原本分別承租國有地二千四百零四平方公尺及二千二百五十九平方公尺,但租期皆於去年底屆滿,由於國產局未同意救國團續租,因此,嘉義學苑及宜蘭學苑目前也處於「占用」國有地的狀態;而救國團台中學苑停車場,也被國產局認定占用國有地八百零九平方公尺。

國產局也陸續查出,救國團台南市團委會占用國有地六千三百一十九平方公尺;救國團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內雜林,也占用國有地三百五十九平方公尺。

國產局官員表示,對於國民黨、救國團、救總等組織承租或占用國有地的情況,目前政府的處理原則是「不再出租或出售」,也就是說,已出租的國有地將不再辦理讓售;租期屆滿者,不再同意續租;遭占用者則通知占用人騰空返還及繳納使用補償金,但因遭占用的國有地,地上多有建物,騰空返還不易,因此將先追繳使用補償金。

官員指出,目前嘉義學苑及宜蘭學苑已依規定繳納使用補償金,台中學苑停車場則一直有繳納使用費,但救國團使用該土地並未依規定與政府簽訂租約,因此,國產局仍將該土地視為「占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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