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J:中國記者奧運期間將面臨受罰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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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採訪報導)在美國的「保護記者委員會」(CPJ)日前表示,由於國際奧委會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中國記者的新聞報導自由問題上沒有給中國施加壓力,中國記者在奧運會報導期間將面臨受到政府懲罰的危險。

在紐約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協調員羅伯特.迪茨目前在香港,他在接受本台記者的越洋電話採訪時表示,國際奧委會瞭解中國記者的新聞報導自由仍然受到限制的狀況,但並不願對中國政府直接施加壓力。迪茨說:

迪茨:「去年年中,保護記者委員會曾派出兩個代表團去會見國際奧委會的官員,與他們討論北京奧運會期間中國的新聞自由問題。國際奧委會雖然對此表示關注,但他們只想讓北京奧運會舉辦成功,這是他們最關心的,他們並不想和中國政府談論新聞自由問題。」

去年12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並公佈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為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提供了相應的便利,比如外國記者到地方採訪,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外國記者可以通過被授權的外事服務公司聘用中國公民協助採訪報導工作等。這一規定從今年1月1號起實施,到2008年10月17號自行廢止。

對此,「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協調員羅伯特-迪茨說,這只是中國履行它當初申辦奧運會保證開放新聞自由的一小部分承諾,他接著說:

迪茨:「雖然我們看到中國政府政策的一些變化,但我們相信,中國政府這樣做,並非是受到了國際奧委會的壓力。我認為中國意識到,他們要給世界展示出一個好的形象,所以他們對外國記者採取了鬆動政策,但他們並不想改變中國媒體是政府喉舌的基本功能。」

而且,迪茨說,當初國際奧委會將2008年奧運會舉辦權交給中國時,他們得到了中國方面的保證,即在奧運會期間新聞記者的自由不受限制。迪茨批評說,中國在這方面雖然做了一些調整和鬆動,比如放寬對外國記者採訪的限制,但這一規定並不包括中國記者在內。

迪茨擔心,在奧運會期間和外國記者合作報導的中國記者在觸及一些報導的灰色地帶時,會被政府抓住把柄,而且對外國記者放寬採訪的規定在奧運會結束一個月後就會廢止,到那時又會發生什麼呢?迪茨說:

迪茨:「我們現在看到有兩名為外國媒體工作的中國記者目前就被關在監獄中,一個是《紐約時報》的趙岩,一個是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特派員程翔。他們被指控觸犯了中國法律。那麼我們就很想知道,在奧運會期間,中國記者如果與外國記者合作,進行中國政府不喜歡的報導,他們的命運又會如何?他們在奧運會之後會不會受到政府的懲罰?這很令人擔憂。」

對於中國沒有全面履行它當初申辦2008年奧運會時保證要給予新聞記者報導自由的承諾,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政治系教授王建偉分析說,中國政府面臨一個兩難的局面:

王建偉:「明年要搞奧運會,就要給國際社會一個開放的形象,當然媒體方面要有所放鬆,最近就已經開始採取措施了。但另一方面它也害怕場面失控,因為奧運會時那麼多西方媒體在中國,如果處理不好,會有一些負面報導,所以中共的宣傳部門還是會有所控制,所以要找到平衡點:一方面要放寬限制,另一方面又想有所限制。就是這麼一個局面。」

王建偉接著批評說,中國政府對中外記者採取雙重標準,這對中國記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王建偉:「它達成協議放寬境外媒體的採訪,而中國媒體還是要受法律限制。但是這個當然是應該一樣的,外國記者可以做的,中共記者也應該可以做。給國外記者更多的自由,而中國記者沒有,國人看了也會不高興,那就是崇洋媚外了,為什麼外國人可以,中國人不可以?這種事情在過去是經常發生,經常講要提高民族自尊心,宣揚愛國主義等等,這樣就不符合了,所以我想這是一個問題。」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協調員羅伯特.迪茨最後表示,由於中國並未完全履行當初向國際奧委會所作的承諾,因此,「保護記者委員會」認為,既然國際奧委會希望讓全世界相信中國有能力辦好2008年奧運會,那麼國際奧委會在這一點上就有責任敦促中國毫無保留地,完全履行其當初保證新聞報導自由的承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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