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瘋子也能「替天行道」?

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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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這個世界真的越來越讓人搞不明白了,瘋子不僅能反抗暴政,還能替天行道。

據海外媒體報導,上週六,一名35歲的男子向懸掛在天安門城牆上的毛澤東畫像投擲一個自製燃燒瓶,將毛的畫像焚燒一角。中國官方的《新華社》報導說,這名叫顧海歐的男子是新疆烏魯木齊的失業工人,2006年曾在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也就是說,這個人其實是一名瘋子,他的行為並沒有任何政治意義。我不知道中國官方何以將顧指認為精神病患者,但是如果官方真的能按照《刑法》上有關精神病人免責的條例處理,我倒替顧先生高興。要知道,1989年“6.4”期間,湖南的喻東嶽等三人向毛的畫像投擲污染物,分別被判處無期和20年的長刑。顧先生是不是精神病人我不知道,喻東嶽先生出獄後卻成了名副其實的瘋子了。

顧先生的事且不去說他。顧先生被當局指認為瘋子,不管是為了轉移視線還是別的遁詞,我認為都比1989年時的做法進步。當時,為了一幅被污染的死人畫像,居然將三位風華正茂的青年判處幾十年的長刑。我感到奇怪的是,中國的瘋子到底招誰惹誰了,為什麼動不動就拿他們說事呢?

據《北京時報》5月9日報導:在國家某重點工程的拆遷工作中,家住北京市朝陽區某村的吳先生一直拒絕搬遷,他還組織他人一起進行抵制活動。鄰居關某得知後,認為吳先生抵制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是“逆天行事”,遂決定“替天行道”。2006年12月18日早上,他手持兩把尖刀闖入吳先生家中,當著吳先生妻子的面,將吳先生殺害。作案後,關某自殘。經司法精神病鑒定,確認關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

又是一起“瘋子殺人”事件,而且和非常敏感的拆遷聯繫在一起,我覺得仔細研究一下這件事一定很有意思。殺人的關某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呢?我們只需簡單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1、精神病殺人一般是處在精神分裂狀態,這種狀態下,不會有明確的侵害對象。此案兇手主觀上有清醒的選擇意識,放過被害人的妻子,直接殺害了被害人,即使曾有過精神史,也肯定不是神經病發作期!

2、兇手持有兩把尖刀,是殺害人的特有工具,說明兇手已經有了預謀,而且是進行了充分的犯罪預備,這不是精神病發作期可以做到的事情。

3、兇手的說辭是替天行道,這說明它具有很清醒的動機,儘管這種動機是可笑的,請注意,精神病犯罪一般沒有動機,即使可笑的動機也沒有。

4、兇手作案後自殘,也不是一個瘋子的“正常”表現。一個真正的瘋子不可能有一絲畏罪感,知道自殘說明他還感到害怕,想以這種手段逃避制裁。

通過上面簡單的分析,我可以斷定這個殺人兇手不是什麼精神病人。如果關某不是精神瘋人,唯一的可能就是開發商買通了他,讓其出手除去自己的眼中丁,然後再買通相關機構作出精神病鑒定,以便逃出法律制裁。據該篇新聞報導,事後關家給苦主賠償了51萬餘元擺平了這件事。從賠償數目之大、而且賠償金迅速到位也可以看出關家背後一定有開發商支持。且不說關家有無這樣的經濟實力,按中國人無理也要攪三分的本性,如果真的是瘋子殺人,關家定然捨不得賠這麼多錢,肯定會討價還價,死耗一番。現在迅速賠錢,很顯然是開發商想儘快了斷此事,免得夜長夢多。

開發商雇傭流氓毆打拆遷戶事已聽得太多了,現在升級了,直接一殺了之,而且殺人兇手還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瘋子。那些號稱“史上最牛的釘子戶”可要注意了,如果你還不主動和開發商配合,說不定就會惹怒某個“替天行道”的瘋子,提上兩把刀殺到你的家裏來。到時候不僅連怎麼死的都搞不明白,還會背上一個“逆天行事”的惡名。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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