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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台聯提附帶決議 請總統特赦楊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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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三日電)立法院院會十五日排定處理「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已在朝野協商中提出附帶決議,正式向總統陳水扁提出建議案,另依赦免法特赦並不符合此次減刑範圍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

立院朝野黨團十二日協商「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但因朝野對於減刑門檻以及紀念二二八事件可否為減刑理由等爭議條文沒有共識,最後決定交十五日院會表決。

協商過程中,台聯黨團主動提出附帶決議,建議總統依赦免法第三條規定,特赦楊儒門。

台聯籍立委賴幸媛(不分區)表示,儘管楊儒門在一年多的時間內、陸續放置十七次的爆裂物,但威力僅如鞭炮般,且皆附加上呼籲政府維護農民權益的字條,完全沒有欲傷害人的惡意及犯意,事後又主動自首,是個悲天憫人的「良心犯」。

賴幸媛說,楊儒門案並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事實上,台灣還因此在台美稻米談判上獲得正面助益,得以守住開放稻米進口的上限,但可惜的是,法院最後仍判處楊儒門五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與社會大眾的認知有嚴重的落差。

台聯籍立委林志嘉(不分區)指出,楊儒門犯案的動機與目的,出於喚起政府重視弱勢農民及兒童權益,衡情論理,都值得同情,楊儒門入監服刑已超過三年,因此在減刑條例立法時,總統應該更適切的運用國家元首對受刑人得施特赦的權利,特赦楊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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