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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协商台联提附带决议 请总统特赦杨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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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十三日电)立法院院会十五日排定处理“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已在朝野协商中提出附带决议,正式向总统陈水扁提出建议案,另依赦免法特赦并不符合此次减刑范围的“白米炸弹客”杨儒门。

立院朝野党团十二日协商“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但因朝野对于减刑门槛以及纪念二二八事件可否为减刑理由等争议条文没有共识,最后决定交十五日院会表决。

协商过程中,台联党团主动提出附带决议,建议总统依赦免法第三条规定,特赦杨儒门。

台联籍立委赖幸媛(不分区)表示,尽管杨儒门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陆续放置十七次的爆裂物,但威力仅如鞭炮般,且皆附加上呼吁政府维护农民权益的字条,完全没有欲伤害人的恶意及犯意,事后又主动自首,是个悲天悯人的“良心犯”。

赖幸媛说,杨儒门案并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事实上,台湾还因此在台美稻米谈判上获得正面助益,得以守住开放稻米进口的上限,但可惜的是,法院最后仍判处杨儒门五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显然与社会大众的认知有严重的落差。

台联籍立委林志嘉(不分区)指出,杨儒门犯案的动机与目的,出于唤起政府重视弱势农民及儿童权益,衡情论理,都值得同情,杨儒门入监服刑已超过三年,因此在减刑条例立法时,总统应该更适切的运用国家元首对受刑人得施特赦的权利,特赦杨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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