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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DA將有權規範香菸產品

2007-07-17 03:20 中港台時間|07-16 15: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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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鄭寺音/美聯社華盛頓15日電〕規範食品與藥物安全的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 ),很快就會在美國參議院通過新法後,多出挑選有害香菸產品的責任。

香菸每年危害四十萬名美國人,美國人五分之一死因與香菸有關。

美國參議院衛生委員會預料將於18日通過法案,賦予FDA規範與核准香菸產品的職權,降低菸草對人類的傷害。2000年美國最高法院規定,FDA並未擁有規範香菸產品的權力。

這項法案將允許FDA規範焦油、尼古丁等香菸產品中的有害物質含量。香菸的煙霧包含四千多種化學物質,其中四十多種已知會造成癌症。

根據這項法案,往後香菸新產品將需要FDA核准才能上市,FDA也能訂定菸草產品的國家標準,以控制香菸製造的方法,並迫使菸商公開產品成分與添加物等。支持者宣稱,此項法案有助於公開有害健康的製菸過程,最終讓菸商減少有害健康的製菸方法。

支持與反對者都不認為通過法案會促成安全香菸的問世。反對者說,此舉反而會讓大眾產生FDA核准的香菸安全無虞的錯覺。但支持者說,法案至少能賦予FDA基於科學證據降低菸害的權限。

美國兒童拒菸中心主任梅耶斯說,法案用意不在於指示FDA處理的方式,「而是要對FDA的科學家說,『你們有權以你們相信的任何方式,改變香菸產品』」。

但熟知香菸與香菸煙霧成分的疾病管制中心(CDC )化學家艾希利警告,香菸是非常複雜的產品,製造商也會隨時改變其成分,「從科學觀點來看,產品改變如此頻繁、而健康影響又是長期的,這就是一大問題。今天人們抽的香菸,並非十年前的香菸,很難將產品的變化,與特定健康端點連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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