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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重新確認對中國節目審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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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楊明2007年8月10日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新聞局將重新確認對中國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的審查權。新聞局長謝志偉說,這是政府大陸整體政策的一部份。他還表示,鑒於台灣在國際上受到的孤立,政府正著手組建一個國際電視頻道,讓台灣增加一個在國際上發聲的管道。

台灣媒體報導,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長兼政府發言人謝志偉日前證實,新聞局將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收回與中國有關的廣播電視的審查權。

新聞局長謝志偉星期五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候表示,作為政府大陸政策通盤考量的一部份,將明確確認與大陸有關的電視、廣播的審查權。他說:“我想,應該不是從NCC那裏收回,而是確認這件事情。所有有關中國大陸、港澳地區的各種事項,包括教育、體育交流等等,還有電視節目、綜藝節目等各種交流,上面那個『帽子』是大陸政策。所以,大陸政策由陸委會來確認,這些申請是不是跟我們台灣的大陸政策有相違背的地方。”

謝志偉說,“確認”指的是,大陸的廣播電視節目在台灣播放之前必須先通過陸委會和新聞局的政策審查,通過之後,才由NCC審查是否違反廣電的有關規定。他說,NCC沒有做政策審查的任務,大陸政策的主管機關不是NCC。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06年2月22號成立,是一個立法院授權、獨立的通訊傳播監管機構。NCC成立後,包括廣播和電視的審查以及衛星落地在內的電子媒體的業務監管職能,從原來由新聞局負責轉交給NCC,但報紙和雜誌等平面媒體的監管仍由新聞局負責。

NCC傳播內容處副處長何吉森說,從去年底、今年初,前任新聞局長鄭文燦就提出應把跟大陸有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審查權劃歸行政院屬下的部門負責。他說,經過協調,重新劃歸的方案已經確定,對大陸電視劇、衛星頻道落地,電視節目聯播等,分兩個階段來審查。

何吉森說:“第一階段就是由新聞局,或者大陸委員會負責政策面,同不同意讓大陸的節目或者衛星在台灣落地。第一階段通過以後,再由NCC來進行廣電法規第二階段的審查許可。”

何吉森說,有關大陸廣電節目審查的權責劃分,在6月份的行政院會上已經確定,定於8月底再協調具體劃歸程序。

台灣立法院國民黨立法委員雷倩說,NCC組織法的原則和精神,是削弱新聞局過去使用政府的行政權,干預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的狀況:“我認為,重新收回NCC的權力,完全違背當時立法者去削弱行政獨裁可能對於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影響,而做的立法旨意。這不但違反所有的立法意志,恐怕也違反了法制國的法律保留原則,更違反了我們的憲政精神。”

雷倩說,NCC是在本屆立法委員透過NCC組織法,把過去由行政院新聞局對媒體管理和管制的權力切割出來,並運用獨立委員會和獨立委員任命的權力,來確保NCC高度的獨立性。

她說,NCC組織法的立法意志,是不能讓行政再過份地干涉媒體和言論自由,“所以目前這個歸還,不僅牽涉到新聞局和NCC,從立法院的角度來看,恐怕牽涉到用一個特別立法而創立的一個獨立機關,這個組織的功能居然可以被行政院直接削弱,那麼恐怕也有違憲之虞”。

另一方面,鑒於台灣在中國的打壓下,國際空間越來越小,在國際上處於孤立的情勢,台灣行政當局正準備籌建電視國際頻道,以突破中國在國際社會中對台灣的封鎖,讓台灣有一個新的管道在國際上傳達自己的聲音。

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說,日本、美國、英國和中國都已經有在國際上傳達他們聲音的管道。他說:“他們有這種向國際發出聲音的頻道,台灣在國際上被孤立的情況下,尤其更需要一個國際發聲的管道。”

謝志偉說,無論是確認廣播和電視的審查權,還是組建新的國際電視台,完全是出於台灣本身的利益,並非是執政的民進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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