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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摻西藥 衛署要各地衛局督促產品下架

2007-08-04 15:35 中港台時間|08-04 02:40 更新

【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三日電)因檢調查出瑪迪芙(Motif)品牌化粧品薰衣草粉刺水摻加抗生素,涉嫌違反藥事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衛生署藥政處今晚通令各地方衛生局督促百貨通路,將產品下架。

藥政處長廖繼洲表示,世界各國都將化粧品視為一般商品,不需查驗登記,但含藥化粧品就必須查驗登記,瑪迪芙化粧品含西藥已明顯涉及違法。

依藥事法規定,製造、輸入「偽含藥化粧品」,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可判無期徒型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為偽禁藥還販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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