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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大型國際物流業 獎勵草案近期報台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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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一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為發展大型國際物流產業,將提供5年免稅或投資抵減誘因,吸引廠商擴大投資,未來包括進行加值型及維修服務的二種物流廠商只要在2009年底促產條例落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就可適用獎勵辦法。國際物流事業獎勵辦法草案近期內可望提報行政院。

經濟部表示,台灣要發展營運總部中心,就必須配合企業全球運籌需求,要朝大型、國際化前景規劃發展,因此,上週五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跨部會協商會議下,已有初步結論。

經建會預計在本週五再召開第二次協商會議,近期內會將「國際物流事業獎勵辦法草案」送到行政院。

經濟部指出,獎勵草案適用範圍包括二類,第一是加值併貨與物流配銷服務,也就是接受廠商委託進行原物料、半成品等產品庫存管理及配送服務外,還有如測試、檢驗及簡單加工的「加值型」物流廠商。

第二項獎勵對象是售後維修服務,也就是提供產品通關、或維修等服務類的「純」物流廠商。

在確定二大項獎勵對象後,經濟部表示,既然政策是要鼓勵大型、國際化,因此,對廠商投資金額及可創造營收就有一定門檻,目前初步方向也有二種。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葉明峰說明,第一項門檻是投資計畫的實收資本額達到新台幣1億元以上,其中有5千萬元用在土木工程及購買機器,若不含土木工程的購置設備金額須達3千萬元。除計劃投資的資本額外,這類廠商另還須符合未來一定期間營業額要新增4億元規定。

葉明峰說明,第一類廠商是玩大的,但另一類廠商則是實收資本額雖然不大,投資計畫雖僅有一千萬元,若廠商服務專業好,能在一定期間內創造新增營收達3億元以上,也可列入獎勵。

至於一千萬元資本額廠商的營收要新增3億元,會不會太高難度?業者表示,其實不會太困難。

葉明峰表示,雖然這項草案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經建會會在本週五再度召開協商會議,盡快將草案拍板定案,近期內就會提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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