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歷險記(5)

Huckleberry Finn
馬克.吐溫 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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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天早晨,為了衣服的事,我被華珍老小姐從頭到腳查看了一遍,不過寡婦呢,她倒沒有剋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漬和土搞乾淨了,一臉難過的樣子。這叫我想到了,要是做得到的話,我也該學得規矩些才是。接下來,華珍小姐把我領到那間小房間裡,還做了禱告1。不過禱告沒有什麼實效。她要我每天都做禱告,還說,我求什麼,就能得什麼。不過,事實並非如此。我是試過了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釣魚竿,可就是沒有釣魚鉤。沒有釣魚鉤,釣魚竿對我有什麼用?我為了釣魚鉤,禱告了三四次,可就是無法搞得靈驗。有一天,我請求華珍小姐替我求一求。不過她說我可是個傻瓜蛋。什麼原因呢,她可沒有說。我自己呢,也捉摸不出一個道理來。
  1諾頓版註:《聖經》上說,「禱告時,要進你的內屋。」華珍小姐嚴格按照《聖經》行事。

  有一回,我在樹林子後邊坐著,對這件事想了好一會兒。我自個兒盤算盤算,要是一做禱告,求什麼就有什麼,那麼,教堂管事威恩為什麼沒有能討回他買豬肉丟掉的錢?寡婦為什麼就找不到被偷走的那隻銀器的鼻煙盒子呢?華珍小姐又為什麼不能長得胖一點?不,我對自個兒說,沒有那麼一回事。我把這個道理對寡婦說了。她說,一個人,得了禱告,所能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禮物」。這對我可太難了。不過,她倒是把她的意思都對我講了——說我務必幫助別人,該為了別人竭盡一切,並且隨時隨地照看他們,從不想到自己。據我推想這包括華珍小姐在內。我進了樹林子裡,在心裡琢磨來,琢磨去,琢磨了好長一個時辰,可是我看不出這樣琢磨有什麼好處——除了對別的人有好處——這樣,我想,我又何必為這個操什麼心,還是隨它去吧。有的時候,寡婦會把我叫到一邊去,把上帝講得天花亂墜,能叫小孩子聽了直流口水。可是到第二天,華珍小姐也許會抓住了你,把原先那一套打得粉碎。我就想,這樣看來,是有兩個上帝。一個窮光蛋,要是能攤上寡婦說的那個上帝,就會有出頭之日。不過,要是給華珍小姐的上帝管治了的話,那就什麼都撈不到了。我把這個想了又想,想來我還是歸順寡婦那個上帝划得來,只要他肯收我,儘管我不明白,他怎樣能比他過去那麼樣的更好些,因為我明擺著那麼笨,那麼下賤,脾氣又壞1。
  1諾頓版註:和哈克一樣,馬克.吐溫常常思考宗教問題。例子很多,突出的是《神秘的陌生人》。作者常常對之運用喜劇性的評論。

  至於我爸爸呢,我可有一年多沒有見到了。這樣,我也樂得能自在些。我根本不想再見到他。他不醉的時候,只要見我在一旁,總是揍我。而我呢,只要有他在一起,總是溜進林子裡去。這一回,人家說,有人發現他在河裡淹死了,說是在離鎮上十二英里那邊。他們說,反正是他,沒錯。說淹死了的那個人,身材是他的身材,穿著破爛的衣衫,頭髮長得出奇——這一切正是我爸爸的模樣——不過從臉上就看不出什麼了,因為泡在水裡太久,臉就不像臉了。人家說,他身子躺在水面上。他們把他打撈了上來,就在河邊安葬了。不過我並沒有能舒坦多久,因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淹死的人決不是臉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斷定,那不是我的爸爸,而是一個穿了男人衣服的女子。這樣,我就舒坦不起來了。我斷定,老頭兒有一天又會出現,儘管我不希望他會回來。

  如今有一個月光景,我們還是玩充當強盜那碼子事兒。後來我退出不幹了。哥兒們一個個全都退出了。我們並沒有搶劫過什麼人,我們並沒有殺過什麼人,不過是裝成這樣罷了。我們總是從林子裡跳將出來,衝向那些趕豬的人和那些趕著車把菜蔬運往菜市場去的婦女。不過我們從沒有把她們扣押起來過。湯姆.莎耶把那些豬叫做「金條」,把蘿蔔之類的東西,叫做「珍寶」。我們會到山洞裡去,吹噓我們的功績,我們殺了多少人啦,給多少人留下了傷疤啦。不過我看不出這一套有什麼好處。有一回,湯姆派一個哥兒們,手裡舉著一根正燃著的火棍,到鎮上跑了一圈。他把這火棍叫做信號(是通知全幫的哥兒們集合的)。接著,他說他獲得了他派出去的密探所得的秘密情報:明天,有一大隊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窪洞」那裡宿營,隨帶有兩百匹大象,六百匹駱駝和一千多頭「馱騾」,滿裝著珍珠寶貝,他們的警衛才只四百個人。因此,用他的話來說,我們不妨來一個伏擊,把這伙子人殺掉,把財寶搶過來。他說,我們需得把刀槍擦亮,做好一切準備。他連一輛裝蘿蔔的車子都對付不了,卻非得把刀槍全都擦洗好,準備一切。其實刀槍不過是薄木片和掃帚把,你再擦,擦得累死累活,這些東西原本是那個料,不過是一堆灰燼罷了。我可不相信我們能打垮這麼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過,我倒想見識見識那些駱駝啊,大象啊之類的。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擊時我也到場。一得到消息,我們就衝出林子,衝下小山。不過不見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見駱駝,不見大象。就只是主日學校舉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級生參加。我們把他們衝散了,把小孩子們衝進了窪地。不過東西呢,我們什麼也沒有撈到,就只是一些炸麵包、果子醬。朋.羅傑斯總算撈到了一隻破舊的洋娃娃,喬.哈貝搞到了一本讚美詩集和一本小冊子。接著,他們的老師趕來了,我們只能把一切全扔掉,趕快溜走。我可沒有見到什麼鑽石。我也對湯姆.莎耶這麼說了。他說,反正那裡一馱馱有的是。他還說,那兒還有阿拉伯人哩,還有大象哩,還有其它等等的。我說,怎麼我看不見啊?他說,只要我不是這麼笨,並且讀過一本叫做《唐.吉訶德》的書,我就不會這麼問了,就會懂得了。他說這是魔法搞的。他說,那兒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寶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過,我們還有敵人,他把他們叫做魔法師,是他們,把整個兒這一切這麼一變,變成了主日學校,就只是為了存心搗鬼。我說,那麼好吧,我們該幹的就是要去尋找那些魔法師了。湯姆.莎耶說我真是個呆腦殼。

  「那怎麼行,」他說,「一個魔法師能召喚出一大批精靈。在你們還沒有來得及喊一聲哎喲,他們就能把你們剁成肉醬。

  他們的身子有大樹一般高,有一座教堂那般大。

  「啊,」我說,「要是我們能讓一些精靈幫我們那就好了——那樣我們就能把那群人打垮了吧?」

  「你怎麼能搞到他們呢?」

  「我可不知道。人家又怎麼能搞到他們的呢?」

  「啊,他們把一盞舊的白鐵燈或者鐵環那麼一摸,精靈們便在一陣陣雪聲隆隆、一道道電光閃閃、煙霧騰騰中,呼的一聲湧現了。然後叫他們幹什麼,他們便馬上幹什麼。要他們把一座炮彈塔從塔基上拔起來,或是要他們用皮帶抽打一個主日學校監督或是別的什麼人的腦袋,在他們看來,那都不在話下。」1
  1諾頓版註:上邊這些記敘,仿自《天方夜譚》(關於神燈)和十七世紀塞萬提斯的《唐.吉訶德》,既表現湯姆的心態,也表現了馬克.吐溫對幼時讀書的美好回憶。有關孩子們「假想」「假作真」的描寫,既是逗趣性質,又提供了哈克與傑姆後來河上真實歷險的一個背景。
  另據馬克.吐溫童年時的一位友人在1913年的回憶,當時漢尼拔沒有什麼書可供閱讀,全鎮只有一部《天方夜譚》,是馬克.吐溫的父親的書,馬克.吐溫對書中的故事頗為熟悉。

  「誰叫他們這麼飛快趕來的呢?」

  「怎麼啦,當然是那個擦燈、擦鐵環的人囉。他們得聽從擦燈、擦鐵環的人的指揮,他怎麼說,他們就得怎麼幹。要是他叫他們造一座皇宮,四十英里長,用珍珠寶貝砌成,裡邊裝滿了口香糖,或是別的什麼的,還搞來一位中國皇帝的公主嫁給你,那他們也得服從命令去辦——並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陽升起以前辦好。還不只如此,——他們還得把這座宮殿在全國各地來回地搬來又搬去,只要你高興到哪裡就到哪裡,你懂麼?」

  我們這件事想過來、想過去,想了兩三天功夫。最後決定我不妨試它一試,看究竟有沒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盞破舊的白鐵燈,還有一隻鐵環。我到了林子裡去,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汗濕透,濕透,活像個野人,為的是指望建造一座皇宮,然後把它出售。可是啊,怎麼也不管用,始終不見精靈出現。我就斷定,這全是湯姆.莎耶撒的謊,這不過是其中的一件罷了。我估摸,他還是相信阿拉伯啊,大象啊那一套,我可不是那麼想。這全是主日學校的那一套罷了1。
  1諾頓版註:哈克把傳奇小說中屬於幻想性質的東西跟宗教裡面神鬼之事聯繫了起來。這也表現了馬克.吐溫幽默逗笑中對傳統觀念那一套刻意譏刺的筆法。(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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