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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頂擅自加裝警示燈違法 但取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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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溫蘭魁報導)鋼鐵價格居高不下,各地鋼鐵製品頻頻遭竊,日前發生三名歹徒在車頂加裝紅色警示燈,手持指揮棒,假冒便衣警察,在國道上面攔截滿載鋼筋的拖板車「擄人劫貨」,警方表示:民眾的車輛不能私自加裝警示燈和警鳴器;只不過,通常員警看到車頂有紅色警示燈的車輛也不會刻意攔檢,因為,很有可能是員警或是檢調單位真的在辦案。

通常民眾如果看到自小客車的車頂有紅色的警示燈,都會認為是警察駕駛偵防車在辦案,此外,包括檢察官和調查單位的公務車為了辦案需要,也都會加裝紅色警示燈,高雄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規定,民眾私家車不能擅自加裝紅色閃光燈及警鳴器,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處以新台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改正、檢驗,一年之內如果被抓到兩次,將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若扣牌兩次就吊銷牌照

不過,高雄縣警察局長黃昇勇不諱言的表示:如果要取締,恐怕有困難,有可能真的是檢調和情治單位在辦案。

不過,黃昇勇局長也提醒,民眾看到拿著指揮棒、沒有駕駛巡邏車、也沒有穿警察制服的人士半路攔車,在無法辨別是不是真警察的情況下,都可以不予理會,以免遇到的是歹徒扮的假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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