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禁令放寬 美允許短期入境

人氣 8
標籤:

【大紀元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 9月29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宣布:允許給予符合其它簽證條件的艾滋病(或愛滋病)病毒反應陽性者短期非移民入境簽證,最多為30天。簽證不會公開表明該旅客的艾滋病毒呈陽性反應。在新規定下,簽證的發放也需符合一定的條件,以確保艾滋病毒抗體陽性者的活動在美國不會對公眾健康造成威脅。

自1952年以來,美國的法律規定「任何有危險傳染病者」沒有資格獲得入美簽證。1987年美國國會指示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HHS)將艾滋病毒列入重點公共衛生疾病名單,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從那時起不容許進入美國。因此,外籍艾滋病毒感染者如果沒有美國政府給與的豁免不能獲得簽證。

美國國務院會就國土安全部是否給予某艾滋病旅客個人豁免提出建議。美國國土安全部再進行逐個評估,並決定是否發放臨時簽證。國務院偶爾會建議國土安全部給予在美國有國際集會或在聯合國有活動的團體集體豁免。通常國土安全部的處理時間為18天。新的規定允許美國的領事官員在面試申請者的當天做出決定。

2006年12月1日,布什總統指示國務院和國土安全部草擬一個規則,允許符合其它簽證條件的艾滋病毒抗體陽性的外國人尋求進入美國的短期簽證。

2007年11月6日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布了這一規定,並歡迎公眾在此後的30天之內發表意見。最後的規則根據公共意見進行了修訂,並簡化了簽證程序。

2008年7月30日,布什總統簽署2008年美國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結核和瘧疾全球領導地位 法案(The United States Global Leadership Against HIV/AIDS, Tuberculosis and Malaria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8),從公共衛生重點疾病中撤下了艾滋病毒。但該法案沒有真正實施,因為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仍將艾滋病毒列入公共健康重點傳染病名單。目前衛生與公眾服務部正按規則將艾滋病毒從黑名單上消除。

欲了解更多關於艾滋病毒豁免最終規定,其中包括公布的法規,請訪問:http://www.dhs.gov/xprevprot/laws/ 。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美法輪功學員被拒入港境
臨近奧運 美國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香港
水陸出入美旅客記錄建檔 引隱私關注
民運人士王丹再遭拒發香港簽證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