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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站拍違規 警「高」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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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捷運高架段車站成為警方拍照取締交通違規熱門據點,有民眾質疑警員在捷運車站「偷拍」的正當性;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李德威說,只要是道路範圍,警員都可以逕行舉發,捷運車站為供公眾通行處所,屬道路範圍,適法性沒問題,但會要求警員找尋其他更適合地點執勤,並且不能影響捷運旅客出入。

不過台北捷運公司表示,由於警方從未正式行文告知為執行公務,北捷規定警員要進站拍照不能走公務門,必須比照一般旅客買車票進站。

制高點優 成警取締新據點

早期警員要在制高點拍照告發交通違規,會選擇民宅或大樓陽台執勤,遭到民眾批評是「偷拍」,警政署因此訂定拍照告發交通違規,必須要符合「警員上班時間」、「警員穿著制服」、「道路範圍」及「光明正大」等4要件,並且正名為「隱匿性執法」。

因此,警員站的制高點大多為人行陸橋上,有警員透露,陸橋容易暴露身分,執法一段時間後,很多機車騎士經過陸橋,都會先看有無警員,取締績效因此下降。

木柵線市區段例如南京東路、忠孝復興、大安站等,沿線經過的復興南北路、南京東路、信義路等,都沒有設置陸橋,且車流量又大,加上隱匿性佳等優點,因而成為警員拍照取締的新據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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