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新國家汽車政策 有人歡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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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馬淑嫻吉隆坡採訪報導)馬來西亞國際貿易及工業部長慕斯達法(Mustapa Mohamed)日前(28日)公佈了18項新國家汽車政策(National Automotive Policy,NAP),這些新措施將從明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記者走訪吉隆坡與雪蘭莪一帶收集了15位民眾對新出爐的國家汽車政策的意見,其中包括駕駛人士,車商,二手車商,汽車銷售人員等人。

逐步限制車輛使用壽命

為確保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是安全的,政府將逐步推出限制車輛使用壽命的政策,以及逐步停止入口二手汽車零件及組件。就此,政府將從明年1月起,規定車齡超過15年的汽車,在每年更新路稅前都須強制驗車。

對於規定車齡達15年或以上之車輛在更新路稅前須強制驗車,部份受訪的駕駛人士叫好,其原因主要是這能提高汽車的安全性,可以減少車禍;同時又可以環保。無論如何也有受訪者擔心,這可能會引發貪污的事件,而且這將會增加普遍收入不高駕駛人士的生活負擔。

對於自2011年6月起不准許進口二手汽車零件的條例,業者基本提出一致的意見。其優點是,因為利用進口的二手汽車零件組裝車,不能保證安全性,政府應該重視。缺點則是部份二手汽車的零件將面臨貨源短缺問題。

廢除汽車入口准證期限展延

原定從明年開始將被廢除的汽車入口准證系統,隨著慕斯達法宣佈政府將從2015年開始,逐步廢除汽車入口准證系統。這意味著,廢除汽車入口准證系統的期限已被展延。

根據新政策,公開汽車入口准證(Open AP)將從2015年12月31日起被正式廢除,而特許經營汽車入口准證(Franchise AP)則將從2020年12月31日起被全面終止。

對於廢除汽車入口准證系統的期限一再被展延,一位經營20多年的車商表示擔心,如果政府依然持保護本地汽車的政策,或其它的限制,日後只有有錢人駕駛入口車,生意可能影響很大,因此考慮轉行。

此外,也有車商擔心許多消費者因為不滿意本地車的性能,直接不買車。

然而,70%的受訪者認為取消保護本地汽車政策,大家都可以做更多的生意。另外有15%的人士認為,廢除汽車入口准證系統的實施時間間隔太遠,無法估計。

以下是馬來西亞新國家汽車政策推行的18項新措施(2010年1月1日生效):-

1)車齡達15年或以上的車輛在更新路稅前須強制驗車。

2)汽車入口稅和國產稅保持不變(原因:政府需要稅收、避免本地二手車市場滯銷、控制路面上車輛數量)。

3)根據東盟自由貿易協定(AFTA),整裝車入口稅從現有的5%降至0%(只限東盟國家進口)。

4)積極推動普騰尋找全球策略夥伴,普騰仍維持國產車地位。

5)2015年12月31日起取消AP(汽車入口准證);2020年12月31日起取消特許經營AP,目前不再開放AP申請。

6)每張開放AP須繳付1萬令吉,有關收入用於成立土著汽車工業發展基金。

7)用AP引進的入口二手車價格需在憲報上公佈,以杜絕虛報車價事件。

8)汽車發展基金會(ADF)及工業調整基金(IAF)繼續運作,以提供補助及貸款給有需要的公司。

9)從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准許進口二手商用車輛。

10)從2011年6月起,不再准許進口二手汽車零件。

11)開放自2006年起凍結的汽車製造執照(ML),允許外國汽車製造商100%獨資來馬國設廠,可生產的車種為:
a. 1800CC以上汽車及上路價不少過15萬令吉的車輛
b. 商用車輛
c. 卡車
d. 雙動引擎及電動汽車
e. 200cc以上的摩多

12)維持凍結重新組裝車輛執照申請的現狀。

13 )汽車及零件出口商,出口至少30%附加價值產品,豁免稅額從10%增至30%。

14)鼓勵在本地生產汽車零件,其中傳輸系統、煞車系統、安全氣袋及轉向系統製造商可享有10年新興工業地位(Pioneer Status)或5年100%稅務津貼(ITA)。

15)鼓勵本地生產雙動引擎及電動汽車,製造商可享有10年新興工業地位或10年100%稅務津貼16交通部將在第十大馬計劃下推介車型認證系統。

17)科藝部將制定強制檢驗汽車零件準則。

18)從2011年起,落實使用EURO4M規格的汽油和柴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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