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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內蓋宗祠 顏雲年家族 需付租金9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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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與曾是台灣五大家族之一的顏家,為宗祠佔用公園土地槓上,市府求償700多萬元租金,基隆地院昨天雖判顏家敗訴,但只要繳98萬餘元租金。


中正公園是基隆的地標之一。//自由時報

本案起源於95年,基隆市政府審計室發現中正公園內,有筆2000多平方公尺土地閒置多年,經查始知被顏家宗祠佔用,向顏家追繳土地使用補償金,但顏家後代堅稱中正公園土地是「被迫」捐給政府,顏家有權使用。

顏家與市政府就為土地所有權鬧上法院,法院最後以市政府拿出日治時代的登記資料,證明中正公園是政府向日本株式會社禮和商社買的,判決市政府勝訴;顏家不服上訴,二審也被駁回。

市政府勝訴後,才再向顏家求償,主張顏家後代返還90年10月起至97年6月間無權佔用的土地使用補償金,並依此期間的申報地價年息5%計算,合計共求償792萬8706元。

法官以返還租金的請求時效為5年,市政府應以92年11月起計算,加上顏氏宗祠所位巷道狹窄、無法會車,宗祠又位於斜坡高處,一般汽車根本無法駛抵,位處偏僻,應以申報地價年息3%計算每月的損害金較為恰當,因此合計為98萬5417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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