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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江陳會簽署協議內容應受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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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6日電)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今天強調,「第 3次江陳會」簽署的3項協議、1項聲明,必須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證,也應接受國會的監督,民進黨將在517保台大遊行時提出看法。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第 3次江陳會」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空運補充、金融合作等3項協議。民進黨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鄭文燦作出上述表示。

鄭文燦指出,「江陳會」簽署的內容,有些牽涉國內法層次,包括陸資來台投資、金融 MOU(監理合作備忘錄)等,涉及相關修法問題。

他說,民進黨會在後續的工作上扮演好把關者的角色,不管是透過立院、透過群眾活動,都會清楚呈現,堅持在兩岸互動過程中,「台灣該守住的主權不能夠流失、該守住的利益不能退讓」。

鄭文燦認為,這次談判,馬政府沒有做好準備,沒有設定應有的談判底線,「該爭的未爭,不該讓的讓掉,這次談判,沒有達成所謂預期的經典之作」,兩岸之間交手過程當中,北京設定議程、設下圈套,國民黨政府一步一步走進圈套裡。

他認為,「第 3次江陳會」在中國大陸南京舉行,江丙坤大可以提出南京曾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首都,但台灣的談判代表,沒利用這樣機會,把中華民國招牌拿出來,是對不起國父孫文、對不起曾經定都在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

對於簽署內容,鄭文燦指出,有關定期航班的部分,應該談判延遠權問題,讓兩岸航線能夠接軌到國際航線,以避免台灣成為附庸,而中國成為轉運中心,但可惜的是,台灣自我矮化,新增的南、北線新航路,顯然是要把兩岸航線國內化。

另外,有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鄭文燦認為,引渡機制沒有清楚的載明,能不能遣返罪犯,完全要依賴中方的善意,如果中方有善意的話,應主動遣返潛逃中國的85名台灣重大經濟犯。

鄭文燦指出,有關兩岸金融合作的問題,由於中國金融產業的規模遠勝於台灣,因此,不應該只是形式上對等,而應考慮到雙方的市場特性,要有加權對等。

他說,否則中方銀行一旦來台,可享受很多外資銀行同等的待遇,但台灣的銀行若登陸,不只是風險增加,業務也很難拓展,將是不公平的競爭市場。

他認為,兩岸金融必須以加權對等方式,謹守住台灣金融產業的競爭性,否則一旦門戶洞開,台灣的銀行會被兼併,台灣資金失血,無法拓展業務。

另外,有關開放中國資金來台灣投資的聲明,鄭文燦認為,如果沒有任何防衛機制、管制措施,「中資來台可能變成一場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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