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知杜導斌在湖北被捕的消息時,正是瑞典灰暗陰沈的寒秋天氣,我的心情也如同樓下那一片片在風雨中飄零的黃葉,悲哀、沮喪而無力。一個愛爾蘭人曾說:“如果不知道這個世界終將使你心碎,那還當什麽愛爾蘭人。”在北歐遙望中國那無處不在的文網高牆,我這個流亡多年的中國人,覺得自己的心也快要碎了。
異議人士
惊聞自由网絡作家杜導斌先生于十月二十八日被湖北省孝感地區應城市警方逮捕!這是繼歐陽懿、羅永忠、何德普、姜立鈞等被非法拘禁之后,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又一起駭人听聞的慘烈事件。這是極權專制的中國共產党大興現代文字獄的又一個赤裸裸的野蠻暴行。這是實行紅色恐怖的一党專政反人類、反文明、反現代化的又一個鐵案如山的罪證。
驚聞杜導斌先生在2003年10月28日被湖北省孝感地區應城市公安局遞捕,這是一個令人氣憤的消息,但是這一點都不讓我覺得意外,還沒有認清代表者的本性的人可能會覺得意外,他們甚至對所謂「胡溫新政」還抱有些幻想呢。
說實在話,導斌的最後一句「可推薦到境外媒體」,著實把我嚇了一跳。我對境外媒體的的好感遠勝於是國內媒體,但這在中國,卻是極為敏感的東西。「家醜外揚」,是當局覺得最無顏面的事情,而「裡通外國」,卻著實有眾口鑠金之效。但我還是答應下來。也許對於我來講,不管是出於對「胡溫新政」在非典時期的開明作風所帶來的好感,還是對胡錦濤的「不以暴力手段對待異議人士」的信任,即或是...
11月1日,網站“自由中國”負責人小喬在不寐思想論壇就杜導斌一案進行對與任不寐先生進行了訪談,問題涉及當下中國大陸言論自由權連續惡化、自由主義與胡溫新政、杜導斌一案與西安西北大學遊行事件以及相關論題。不寐思想論壇事先發布了有關此次對話的公告,吸引了許多網友參與。
他杜導斌長沒長眼?長眼就有罪嘛!眼睛是幹什麼用的?不就是管看的麻,我們共產黨是幹什麼的?我們共產黨就是燒殺搶掠盜奸的嘛。他杜導斌長著眼睛能不看?他看,他能不看到我們共產黨是如何欺壓民眾,掠奪財富,掏空國庫的?他能不看到我們共產黨是如何殘忍無道,魚肉百姓的?看就有罪!
2003年10月30日下午3點左右,我剛進家門,听到急促的電話鈴聲。是劉曉波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一個不幸的消息,杜導斌先生被抓走了。事情發生在兩天前,28日下午5點,警察闖進杜導斌家,進行了搜查,將電腦等物件抄走,并將杜導斌先生押上警車。具體細節我并不清楚,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將杜導斌被捕的消息在网絡上發布,同時發mail給國內外网友,讓大家及時知道情況,呼吁進...
最近一段時間,所謂「胡溫體制」的泡沫新政已經吹開最裡面的一層。令人震驚的是,SARS危機之後短短不過數月,大陸在政治上的高壓與霹靂手段已經迅速超過江時代。我給8個字的中肯評語,叫做「關門修憲,放狗抓人」。倘使胡、曾都真如民間臆測是比江更有魄力的人物,那麼這個魄力我們已經開始領略。這種魄力絕不是真心推動政改、尊崇憲法權威的魄力;絕不是還政於民、削權於藩的勇氣...
毫無疑問,這個「國家」因自己的自私和野蠻繼續肆無忌憚地製造著妻離子散的人間悲劇,然而令人難堪的是,它還宣稱自己竟然還是「先進文化的代表者」。就在杜導斌被捕的消息在網上公佈的當天,官方網站還公佈了這樣一條「新政喜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表示,十六屆三中全會建議在憲法中增加「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中新網10月30日)。我不知道,黃春榮們在看到這樣的...
人權是全人類共有的權利,沒有哪個民族例外,沒有哪個人例外。今天,對人權的普世價值相信再也沒有人會懷疑。正因為人權的普世性,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政權對本國人民人權的迫害,都應被視作對人的傷害,應當受到人類的一致譴責。
大紀元的專欄作家,湖北省居民杜導斌,於10月28日下午四點多鍾,被湖北省孝感地區應城市公安局逮捕。據北京的劉曉波引述杜導斌妻子黃春榮的話說,公安局人員在前往杜家搜查的時候表示“單位領導和我們曾多次找他談過,但他不聽。他已經越線。”
今晚(2003年10月28日)10點30分左右﹐我忽然接到杜導斌的妻子黃春榮的電話﹐告訴我一個既令人氣憤﹑又讓人恐懼的消息﹕杜導斌在今天下午四點多鐘被捕。
記得北京當初宣告整頓報刊雜志的消息的,曾有許多人為之叫好。我當時就有那么點一廂情愿地認為,從此將告別党報党刊強制性攤派訂閱,嘴里雖然沒說,心里還真認為胡溫新官上任后燒的這把火算是燒著了雜草。哪知道,事情遠沒這么簡單。
最近所展開的具有社會主義特色的慾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一輪又一輪審判,除了證明共產極權無可更移的反人類、反文明、反現代化的腐朽沒落的本質之外,是決然不會給其日趨沒落也逐漸鬆弛的謊言加暴力加恐怖的統治,帶來哪怕是任何一點點好處的.其日漸式微的命運是別無選擇的,也是可恥地注定了的。其蔑視人性、仇恨文明的種種卑劣與殘忍,更是昭然若揭的,就像路人皆知的司馬昭之心一樣,是...
羅永忠先生因寫文章批評共產党,批評“三個代表”,抨擊專制制度,而被一審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看看對羅永忠的審判書,滿紙荒唐,滑稽透頂,“讓我再次惊詫于中共法院的愚昧(劉曉波)”。
殘疾人网絡寫手羅永忠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准确稱謂應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官僚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消息在网絡上傳開后,沒有看見一個人支持。相反,同情羅永忠和譴責法院法官之聲此起彼伏。一時之間,昨日還默默無聞的羅永忠先生成為反抗專制的民間英雄。
2003年10月14日,就在中共法庭審判良心犯何德普的同一天,殘疾青年羅永忠也受到同樣不公正的審判。我熟悉何德普,卻昧于羅永忠,直到友人寄來相關資料,才大概了解其人其事。盡管,我對中共統治的邪惡早有意識,但讀了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羅永忠案刑事判決書”(2003長刑初字第252號),還是讓我再次惊詫于中共法院的愚昧。如果說,自由憲政的善待人性的政府行為...
10月19日下午下班后,像往常一樣,一回到家我就赶緊打開電腦,MSN提示有8封未讀郵件,我點擊它,以為立即就可以看到期望中的回信。可是,我失望了,hotmail打不開,我再試,仍然如此。先后經過近10次努力,還是沒有結果。吃完晚飯之后,電腦被儿子占用。8點余我再上机,听見儿子嘮叨google進不去。他經常用這個查詢作文、英語和游戲网站。可是居然不靈了。我以為...
吉林省長春市殘疾人士羅永忠於十月十七日被中國當局以「煽動顛覆」罪名判刑三年﹐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十九日表示,羅永忠是因為在網上發表八篇文章批評江澤民「三個代表」及認為香港實行的是假「一國兩制」被判刑。
審判長曹洪光所依照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正是這种惡法。只要將這些法條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公民擁有言論自由的規定作個對照,就完全可以看出,必須在憲法規范內的刑法,居然与憲法精神直接違背。這樣的惡法,曹洪光之流居然奉若圭皋,只能說明由審判長曹洪光、代理審判員劉兵、“人民陪審...
以我對何德普了解,他實在又肯助人,行為低調又很執著。盡管我們交往不多,但我對他一直心存著敬意:他不僅從1979年開始投身民主牆運動、一直對自己的信念矢志不渝,而且在民主党被中共鎮壓之后,他從不隱瞞自己的民主党成員身份,并在要求中共釋放被捕的民主党成員的公開信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當權者希望我們忘掉很多事情如:“文革”、“大躍進”、“反右派”、“批胡風”。在當時,這些事件是那么的轟轟烈烈。而現在的教科書中,報刊中,書籍中卻很難找到它們的影蹤。因為這些事件,有礙“偉大、光榮、正确”。
幾年來,幾十年來,我一直在寫文章訴說著這個世界上一種吞噬人性的疾病。這種疾病即是剝奪億萬人民的基本權力,剝奪人民的言論權、崇拜權、著作權、集會權以及選舉産生自由政府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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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外長阿拉格齊(Abbas Araghchi)週五(4月24日)抵達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尋求重啟與美國的和平談判,旨在終結已持續八週,並引發全球經濟動盪的戰爭。川普總統表示,伊朗計劃提出一份旨在滿足美方要求的協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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