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

消基會認為國內食品過敏原警語標示的法規不夠完善,呼籲主管機關應參考國際食品過敏原管制現況,加碼將9項食品添加物一併列入須強制標示項目。(消基會)
防過敏 台消基會:9項應強制標示
自食藥署從去年實施「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定市售有容器或包裝的食品需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的警語資訊。但消基會認 為這個警語標示的相關法規仍不夠完善,除了規定的6項成分之外,應該將其他9項以及人工色素、味精、防腐劑與人工香料等食品添加物列入「強制標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