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歷史裁決

水門大廈(FBI)
水門醜聞:美國史上最大的入室盜竊
1972年6月17日,位於華盛頓的水門大廈發生入室盜竊,5名盜賊在大廈內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e,DNC)辦公室被抓,這一盜竊案成為了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入室盜竊案,水門醜聞最終將尼克松趕出橢圓形辦公室,使他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在任期內辭職、最不光彩的總統。

攔截搜身的是是非非
因為白思豪市長主動撤銷攔截搜身(stop and frisk)政策,以為紐約的攔截搜身會帶來深度爭論的看客沒有看到好戲。從1968年最高法院對特里訴俄亥俄州案(Terry v. Ohio,392 U.S. 1)的裁決可以看出,攔截搜身觸及自由社會的一個核心問題,即甚麼樣的情況算是限制了人身自由(或構成了「拘捕」)?從數據來看,紐約攔截搜身政策確實有一定的問題,因為被攔截搜身的人中有超過80%的人都是完全無罪的。

你有權保持沉默
20世紀60年代是美國法律援助運動的高峰,吉迪恩訴溫賴特案、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都發生在這一時期,最高法院在吉迪恩案中裁定刑事案件中請不起律師的被告有權獲得政府指派的免費律師,而米蘭達案則裁定刑事案件中被告有保持沉默的權利,這兩個案件中,尤其是米蘭達案對美國的司法體系影響頗為深遠。

刑事案窮被告有權獲得免費律師
根據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刑事案件被告有權要求律師協助辯護。不過,如果被告很窮,請不起律師怎麼辦?在第六修正案於1791年通過以後兩百多年以後,這一問題才得到解決。最高法院在這一個問題上有三個重要的案件:1932年鮑威爾訴阿拉巴馬州案中,裁定政府要給面臨死刑指控的窮人提供律師;1942年貝茲訴布萊迪案裁定鮑威爾案不適用非死刑指控;而1963年吉迪恩訴溫賴特案推翻了貝茲訴布萊迪案的裁決,裁定所有面臨刑事指控的窮人有權獲得法律援助。

厄爾.沃倫首席大法官(參院網站)
非法所獲證據不可用於刑事指控
電影《永不妥協》(Erin Brockovich,也譯作「阿蓮正傳」)改編自一個真實的意外傷害案件,片中阿蓮(朱莉婭.羅伯茨飾)從一名重要的證人手中獲得一份偷來的證據,表明電廠總部知道水體被污染的事實,成為獲得巨額賠償的關鍵。這是民事案件中的故事,民事案件中如何使用偷來的證據相當複雜,但是在刑事案件中,非法獲得的證據是不可以用於指控被告的,這一規定起源於憲法第四修正案,通過最高法院的三個經典判例最終形成。

1999年,克林頓總統替國會為小石城九傑頒發了國會金質獎章,獎章的正面描繪了9位黑人在101空降師和州國民警衛隊保護下入學的情形。(African American Coins and Stamps)
系列回顧之四 庫伯訴亞倫案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種族隔離違憲,不過並沒有立即改變南方各州種族隔離盛行的局面。在阿肯色州小石城,9名黑人到白人學校入學,引發白人抗議,州長也派州國民警衛隊阻撓,最後,艾森豪威爾總統派101空降師接管小石城中央高中,才讓9個黑人學生順利入學。在小石城事件以後,當地教育委員會上訴,要求延遲種族融合2年半,這一要求被最高法院拒絕,同時,最高法院還裁定:只有聯邦法庭才有權裁定某項法律是否違憲,並確定最高法院裁定僅次於憲法的權威。

系列回顧之三 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不同種族的融合是社會正常運行的基礎,不過,這一切並不是垂手而得,在經歷了幾十年的種族隔離及非裔美國人的艱苦抗議以後,才最終導致《1964年民權法案》的出台。在這個過程中,最高法院的行為可以用「隨波逐流」來形容,由最初肯定隔離到否定隔離,反映的是隔離政策的氣候變化。這裡介紹的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Oliver Brown, et al.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et al.),是美國最高法院否定種族隔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