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参谋总长王汉宁上将出租眷舍获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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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7日讯】 监察院调查国防部副参谋总长兼执行官王汉宁上将涉及眷舍违规出租获利案,调查报告已在日前出炉,并证实王汉宁确有将眷舍出租事实,且九年间获利达两千余万元,监察院认为空军对眷舍作业疏于管理,显有怠忽职守事实,已去函要求空军总部切实检讨。
 由于空军总司令陈肇敏上将任期将在六月届满,而王汉宁又被视为接任空军总司令的热门人选,此项调查报告是否会影响陈水扁总统对军方高阶人事之决定,已引起外界高度关注。
 至于有关王汉宁上将“违反规定、不当得利”部分,负责调查此案的监察委员林时机表示,由于国军军眷业务处理办法,并未对于违规出租眷舍所得利益之归属问题有明确的规范,因此,此次的调查重点置于空军总部管理政策上,对于租金所得部分尚无法可以规范,他对于“不当得利”部分,也不愿多做评论
 王汉宁上将昨日对此表示,该栋眷舍当初是在“贴补家用”的考量下,租给商家使用,相关所得均一并申报所得税,但在接到空军总部通知违规后,已立即与商家解约,并且在规定的三个月内将眷舍缴回;至于此举是否不当,王汉宁则说,“很多人都这样做,不单单是我一个”。
 检察院是在八十八年十一月间接获立委周慧瑛检举,指称副参谋总长兼执行官王汉宁,擅将空军配住眷舍出租商家营业多年,并获利几达数千万元等多项指控,要求监察院调查,王汉宁当时还曾发表声明,表示要对周慧瑛之指控保留法律追诉权,监察院在经过一年半的调查后,调查委员林时机已完成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指出,位在南京东路二段七十九号房屋,确为空军总部列管之散户眷舍,该户并在七十九年九月转让给王汉宁,当时王汉宁职务为空军总部少将副督察长;而依据国军军眷业务处理办法之规定,“有出租、私自顶让、或经营工商业情形者,撤销其眷舍居住权收回眷舍”。
 调查报告也指出,根据向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查询后发现,该栋眷舍确有出租给民间汽车公司及“康是美生活药妆店”使用事实,商家并在八十年至八十八年间,总计支付租金达两千四百五十四万余元,扣除税额后,合计为两千一百六十六万余元,而租金所得人均为王汉宁之配偶陈秀凉女士。
 空军总部也向监察院表示,王汉宁将眷舍违规出租,经立委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检举后,王汉宁当时立即与商家解约,眷舍并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停止营商,且在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由空军总部收回。
 由于与该眷舍同一地号的四户眷户,均有将眷户转租民间业者营业、从中收取租金之事实,监察院认为空军总部虽已将眷舍收回,但查相关眷舍在违规使用期间,空军总部疏于管理,显有怠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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