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再传保险案“黄金眼”!
*台商在中国 被竹签离奇刺到*
房屋被查封拍卖的台商林宏霖,赴中国前投保意外险一亿元,不料在中国夜市吃烧烤羊肉串时,肉串竹签离奇刺瞎他左眼,他回台后要求理赔,保险公司认为“不寻常”而拒赔,法院认为的确是意外,判他可获3190万元理赔金;保险公司已上诉。
林宏霖主张,96年12月24日,他赴中国工作及旅行,当天他在赣县夜市买4串烧烤羊肉,因为油烟大喷到眼镜,他左手持羊肉串,右手摘下眼镜在衣上擦,这时,突有不明人士从后方撞他左手,竹签就插进他左眼,他抽出竹签后,眼液不断流出,因眼伤过重,次日在中国摘除眼球。
*在机场投保 友人称是习惯*
林某赴中国前,在机场分别向国泰人寿、新光人寿投保旅行平安险各2000万,投保台湾人寿1000万,过境香港时又投保苏黎士2500万,从中国上海飞赣县时,因刷美国运通卡购机票,可享安达产险1500万元旅平险,另台港航段他刷花旗大来卡购机票,又享富邦1000万旅平险;若林某途中意外身故,共可获死亡给付理赔一亿元。
林宏霖回台后,要求保险公司付残障理赔,安达等保险公司均认为全案疑点重重,公司赴案发处调查,并无摊贩知悉曾发生刺眼意外,且林某有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质疑投保动机不单纯。
*保险公司认不单纯 已上诉*
安达等保险公司认为,林某原本即有糖尿病,摘眼球可能是因此而起,更何况林某在案发后,未做任何检查,次日即摘眼,拒绝理赔。
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审理认为,依据案发时与林某同行的刘洪鹏证称,当时的确是听到林某“唉”一声,还有看到撞林某的人逃跑,加上林某过去出国,从91年起即会投保旅平险1至2千万,也曾多次在过境香港时买旅平险,且都不只投保一家。
法官认为,林某房屋遭查封,也难以证明林某有意诈领保险金,保险公司也无法证明林某“自伤”,台北地院判安达理赔500万;士林地院判新光、国泰各赔800万、台湾人寿及富邦各赔400万,均从97年1月起,加计年息10%,林某共可获赔约3190万,苏黎士属境外投保,理赔状况不明。
黑白道骚扰 当事人不敢住家里
〔自由时报记者陈恩惠/台北报导〕记者走访林宏霖位于北市东湖的住处,一名自称受“林先生”之托、眼部可看出异常的中年男子出门表示,因黑道、白道不时上门骚扰,林某早就吓得不敢住在家里,诉讼相关问题已全权委托律师发言;不过当记者连络律师,律师却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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