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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
【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11日电)台中市男老师性侵男童案,就国家赔偿内容双方今天谈和解没有成功,受害学童家长感到愤怒,但市府还是再次表达希望和解的意愿。
民国96年间,台中市1名国小男老师性侵多名男童,受害男童家长提出国家赔偿诉讼,要求市政府及学校赔偿新台币2000多万元。
案件目前仍在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审中,受命法官尝试促成和解,今天邀集双方代表协商。
受害者家长主张市政府与学校应依照台中地方法院的判决,赔偿2000多万元并撤回上诉。学校方面由委任律师参加和解。
双方和解破局,但校方委任律师听取受害者家长意见后,表示会带给学校参考。
受害者家长说,对于和解没有结果感到愤怒,但愿意给市政府及学校再一次的机会,希望市政府与校方能够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并提出具体和解方案。
胡志强对此表示,他希望能朝和解方向去走,但还是要先经过一定程序,现在如果随便停止程序,不见得对被害人有利。
台中市政府法制处长林月枣指出,如果两造能达成和解,会启动国家赔偿准备金来支付,市府今年编列的预算只剩500多万元,不足的部分可以追加预算或分年分期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