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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2日电)据花莲县警察局妇幼队的统计显示,花莲地区今年1月至8月的性侵案件达69件,其中有51名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比率超过7成,未成年人遭性侵的问题不容忽视。
花莲县警局妇幼队分析统计资料后发现,性侵案件的被害人中,未成年人所占的超高比率令人吃惊,且12岁至16岁的性侵被害人多达34人,占未成年遭性侵人数约6成7,这项数据凸显未成年人遭性侵问题相当严重。
在花莲推动遭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怀孕服务工作的励馨基金会指出,未成年人对于身体的自主权较缺乏认知,为预防未成年性侵案件的发生,应教导未成年人懂得保护自己,尤其是家长在小孩成长过程中,应帮助小孩学习自我保护之道。
励馨基金会花莲服务中心副主任曹宜蓁表示,东部地区青少年遭性侵的比率高于全国平均数值,这项问题不容再受到忽视,社会、家庭、学校应该要相互配合全力防止未成年人遭到性侵。
对于性侵被害人的保护工作方面,花莲地检署检察长林庆宗指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于去年5月修法后,性侵被害人已被纳入保护对象,且性侵被害人还可申请最高额度达新台币4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据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花莲分会的统计显示,花莲地区至今已受理15件性侵精神赔偿金申请案,林庆宗说,金钱当然无法弥补性侵被害人心中永远的伤痛,因此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还提供心理治疗和生活重建的服务,希望协助被害人早日平复心里的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