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例致夺命火灾 廉租屋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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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26日讯】温哥华市府日前对本周初发生致命火灾的一栋温东廉租屋发出拆除令。
  
12月21日晚约11时,位于温哥华东区Pandora街2862号的一栋独立屋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导致租住在此屋的3名租客死亡,1人受伤。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周四,温哥华市府副经理约翰斯顿(Sadhu Johnston)称:“我们今日向屋主发出拆除令,如果屋主在1月14日前不执行命令,市府工作人员将向市议会提交申请,市府将派人拆除。”
  
该廉价屋登记的用途本是自住,但华裔屋主Choi H. Leong无视市府多次发出的警告,租住给温东地区的游民们,其中一人曾经被看见在附近的药店前乞讨。温市府在火警发生后,发表声明称,市府多次要求屋主停止继续出租该房屋,并多次要求屋主修理房屋未果。
  
约翰斯顿证实,多年来市府附例办公室、消防队和警方发现,此物业一直麻烦不断。自2007年5月份以来,消防队员被叫来处理了21起医疗紧急事故,与一起与吸烟有关的火灾。
  
去年春季,市府工作人员发现该房屋违规出租,屋内居住的人数超过附例规定,即1栋独立屋内不得居住5个以上没有亲属关系的人。
  
8月26日,市府要求屋主停止同时租房给多人,并勒令在10月31日前对房屋进行维修,市府于11月5日前往检查发现,仍有9人居住在屋内,屋主仅对房屋做了很少的维修,屋内没有安装烟雾报警器。 ”
  
约翰斯顿说,市府当时决定上诉法院,要求对屋主给予罚款的处罚,同时向市议会提出申请,要求强制屋主腾空房屋。但是自11月5日检查后6周,依然不见结果。
  
约翰斯顿说:“这并非不正常,采取法律行动一般需要1个月或2个月的时间 。”
  
约翰斯顿称,像这样的物业实属罕见,每年市府签发6000个违章令,其中可能有20至40例出现类似的问题,对于屡犯不止的,市府会向法庭申请禁止令或要求维修。每年会有1、2例递交市议会讨论,责令拆除。
  
约翰斯顿说,为解决这些有问题的房屋,从最初的投诉到向法院申请禁制令,整个过程可能需求一年。不过,如果建筑物存在迫在眉睫的安全问题,如楼梯破损或电线暴露在外,市府有权要求住户立即搬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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