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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吁删除“中共政法委”来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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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法务部3日发布并生效之行政命令全文2点,其中第2点第6款认定现任中共中央或地方政法委员会之委员(含书记或副书记),法务部得认其具法律专业知识经验,而得申请来台从事法律专业活动。针对此,19日立委翁金珠于立法院提出质询,但因法务部部长曾勇夫临时离席,由代理其职务的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答询。翁金珠希望陈守煌本于法律专业素养删除第6款规定;陈守煌表示:“委员的高见会带回去研究,认为不妥会修正。”

翁金珠质询时指出,法务部公布的除了第2点第6款外,其他的还是要去检讨或补充说明,要特别说明第6款要拿掉。翁金珠解释,他们(中共政法委)主要工作就是主导610办公室,迫害跟他们思想不一样的人,特别是迫害法轮功信仰者,这在报纸、电视上都看的到,还活摘他们的器官。

翁金珠接着质询,台湾法轮功的成员我们很尊重,因为台湾是一个人权国家。他们(中共政法委)在中国大陆迫害的形象那么差,你知道世界20几个国家,控告这些人士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而且政法委员书记罗干、周永康是负责主导策划的人,现在西班牙国家法庭刑事起诉罗干,阿根廷还发令逮捕他,这样的组织让他公然登堂入室到台湾来?堂堂中华民国法务部怎么可以做这个事情。

“法务部让全世界都称他们(中共政法委)是一个集体暴行的、酷刑的、反人类这种罪刑的人、这种组织进到台湾,还在法务部的审查基准公然写上。”翁金珠希望法务部次长主导把这条规定删掉,她说:“这个也不妨碍他们(大陆)法律专业人士来台湾,而且又维护我们中华民国的人权,保障人权自由的形象,也让法务部的法律尊严能够维护。”

翁金珠最后质询强调:“台湾是有人权、民主自由的国家,希望你(陈守煌)本着专业法律素养,法务部绝对不能让中共迫害人权、迫害信仰的人及组织,透过这样的行政命令进来,你可以答应吗?”陈守煌表示:“委员的高见我会带回去研究,认为不妥会修正。”翁金珠补充说:“一定要修正,实在很不妥,回去跟部长反映一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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