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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法定结婚年龄 台拟全改为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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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结婚制度施行近八十年将有重大变动!法务部基于男女平权及参考外国立法例,将修法提高女性结婚和订婚年龄,统统改与男性相同,法务部希望在明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盼明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现行民法规定,女性结婚年龄为十六岁、男性十八岁,未来修法后,女性将提高到十八岁才能结婚;至于女性订婚年龄,也将从现行民法规定的十五岁,提高到与男性一致的十七岁。

本案起源为妇权基金会日前发函法务部,主张民法上的男女法定结婚年龄不同,可能违反两性平权,建议法务部修法。

另外,法务部检讨“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与现行法律抵触问题时,也发现民法第九八○条规定结婚年龄,似不符上述公约第二十三条的男女平权规定,可能涉及歧视女性。

订婚法定年龄也将改十七岁

对此,法务部前天召开结婚年龄修法座谈会,与会代表多数赞成修法,至于订婚年龄,与会代表认为应一并修法调整,法务部因此决定,民法第九八○、九七三的结婚和订婚法定年龄将尽速修正。

未达法定年龄结婚最知名案例,为立委颜清标的么儿颜嘉仪和媳妇苏毓涵,两人在2006年1月21日结婚时,都是十七岁;另外,九年前曾轰动一时的莉莉与小郑老少恋,当时小郑可能未满十八足岁就坚持要娶莉莉,也可能违反法定结婚年龄限制。

双方家长同意不在此限

德律联合法律事务所吕伟诚律师表示,依民法第九八九条规定,如双方父母同意,或女方已怀孕,未达法定年龄结婚者才有效力;至于修法后,吕伟诚律师认为,对未达法定年龄结婚者影响不大,只要符合父母同意,或女方怀孕要件之一,就可办结婚登记。

女方怀孕也不受年龄限制

妇团对此多表支持和欢迎,卫生署未反对,但表示女性比男性早熟,这是生理现象,不见得就是不平等。内政部代表表示,修法对社会影响不大,目前国民平均结婚年龄,女性二十八岁、男性三十二岁,都远高于法定结婚年龄。

根据法务部搜集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先进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大多一致,加拿大、澳洲、荷兰、德国和法国,大多规定男女满十八岁才能结婚,日本规定则与我国一样,南韩原与台、日相同,但2007年修法将男女都改为十八岁。

法务部原考虑同步修正民法第九八九条的未达法定年龄撤销结婚规定,因与会机关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不一,将暂时保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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