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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吁90岁可聘外护 劳委会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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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6日电)贵妇、明星带着外佣、外籍看护满街跑,但家有90岁长者却无法合法请到外籍看护。朝野立委今天提案要求劳委会修改审查标准,让家有90岁长者的家庭可聘外护,劳委会同意讨论。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邀请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列席进行“派遣劳工权益保障”专案报告,对于外籍看护工人数已约17万8000人、外佣2000多人,有愈来愈多富人家中有外籍看护实际担任帮佣工作,甚至被贵妇带出门、明星在电视公开谈论,引起朝野立委不满。

包括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侯彩凤、郑丽文、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刘建国等人指出,目前劳委会对聘请外籍看护审查标准严格,除非家中有重病、多重障碍家人,否则“就算是健康的90岁长者,合法申请也无法通过审查”。

对审查标准如此严格,却有如此多外籍看护工、帮佣在台湾工作,甚至不少人是在富人家中工作,朝野立委对这些外籍看护工或外佣的合法性存疑,要求加强查缉。

此外,立委表示,90岁以上的长者就算现在是健康的,但一旦发生事故,健康恶化相当快速,提案要求劳委会修改审查标准,同意让家有90岁以上长者的家庭可直接申请外籍看护工。

王如玄答复表示,劳委会去年曾拟放宽申请外籍家庭帮佣点数规定,让家有2名80岁以上长者的家庭可以合法申请外籍帮佣;不过,邀集民间团体、学者专家讨论时,“我们很讶异,没有人赞成”。

王如玄表示,民间团体及学者专家表示,不论是以帮佣或看护名义让外籍工进入家庭内工作,“排挤的工作机会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因为现在有许多外籍看护或帮佣在家庭工作不只担任单一工作,因此不应放宽审查标准。

王如玄说,既然立法院要求将90岁长者纳入可聘请外籍看护标准,劳委会愿再召开专家会议,讨论是否放宽。

至于富人、明星等家中的外籍看护、外佣是否符合法令规定,王如玄承诺会要求各地方政府劳工局加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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