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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3子女寻短 杀人未遂判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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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4日电)台北县去年8月传出1家5口自杀悲剧,林建华、黄丽秋夫妇因经商失败负债,带着3个小孩烧炭自杀,造成一对儿女丧命,救回婴儿。板院今以杀人未遂罪判处林建华夫妇3年9月徒刑。

法院表示,此案例涉及父母对2名自杀死亡的子女加工自杀罪,并涉及对无行为能力的婴儿,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同一行为,加工自杀罪被罪刑较重的杀人未遂罪所吸收。

至于2名与父母一起自杀死亡的子女,签下“我愿意跟着爸爸妈妈一起走”的遗书,法院认为,当时,11岁的儿子与9岁的女儿,已逾7岁,具有表达意见能力。

板院表示,检察官起诉时,考量夫妻两人因积欠庞大债务无法偿还,才做傻事,还请法院从轻量刑;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两人是背负庞大的房屋贷款压力,且遭地下钱庄逼债,才与儿女讨论后,因走投无路共赴黄泉。

这起家庭悲剧发生在去年8月的中和市连城路公寓,林建华与妻子黄丽秋带着黄女与前夫所生儿女、及两夫妻所生1岁婴儿,因无力负担房贷,积欠庞大债务,在住家服安眠药后,1家5口烧炭自杀。

案发后,检警现场调查,在屋内发现林建华写给亲人的遗书,陈述因为被房屋贷款压得喘不过气,才会走绝路寻短。他们被发现时,长子、长女尸体已僵硬,意识不清的夫妻与婴儿,被送医急救捡回一命。

检警并在房内寻获长子、长女所写:“我愿意跟着爸爸妈妈一起走”的遗书,并在下面签名。

法官衡量两人深表忏悔,且愿意在服刑完毕后继续抚养幸存的幼儿,于是予以轻判。台北县府社会局社工评估后,目前将幼儿交付其祖父母照顾。本案可上诉。

台北县政府表示,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勇敢求救并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县府呼吁民众若遇困难切勿轻生,更不要把家人都一起“带走”,可以打“1957”服务专线或到“新希望关怀中心”求助,在大家一起协助下,一定能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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