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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取供?花县警局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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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26日电)花莲 3名男子今天下午前往花莲地检署按铃申告,指控花莲县警察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在侦讯时涉嫌刑求取供。花莲县警局表示,警方依程序办案,无刑求取供的必要。

花莲县玉里地区的张姓男子和 2名少年,涉嫌强押殴打被害人、砸毁被害人住处门窗、纠众霸桌影响商家营业等情事,经花莲警方长期搜证后,日前持检察官签发的拘票,带回在逃的张姓男子和其中 1名张姓少年侦讯。

张姓男子和张姓少年在警讯后,被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承办检察官虽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但地院审理后裁定交保候传。

张姓男子、张姓少年及另 1名同案少年下午前往花莲地检署,按铃申告日前负责侦讯的 3名员警违法刑求取供、伤害和恐吓。

张姓男子声称,员警拿资料夹打他们的头,并拿 1本厚厚的书抵住他的胸部,再用脚重踹。经验伤发现头部有挫伤,胸部外观虽无明显外伤,但应该有内伤。

花莲县警局副局长廖高江下午召开记者会,否认员警涉嫌刑求取供。他表示,“污蔑警察也无法改变犯罪的事实”,如果真的遭到刑求,在检察官侦讯时就可提出;全案经过数个月的长期跟监和搜证,警方搜集的犯罪事证相当齐备,根本没必要刑求取供。

遭指控涉嫌刑求的员警获悉后,相当愤慨,其中 1名员警甚至说,他也要告对方诬告,大家一起上法庭辩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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